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登录| 注册  
无障碍|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关于《察布查尔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5-04-23      文章来源: 察布查尔县司法局     访问量:

为进一步做好新颁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规范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作用,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社厅及州党委政法委、州法院、州司法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要求,每个乡镇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村(社区)至少聘任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

202312月,自治区高院、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文件要求,要大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占全县人民调解员数的15%以上。2024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有387名人民调解员,应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58名,但目前全县实际现有专职调解员为33人。因专职调解员调解能力不强,经费保障较低从而导致调解案件数量较少,上级要求我县必须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因此,我局起草了《察布查尔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向法院、财政局、政法委、社工部及各乡(镇)场征求意见建议,其中,部门反馈意见3条,乡镇反馈意见2条。我局对征求的建议进行研究讨论,再次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本《办法》共计23条,从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聘任范围、条件、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纪律、日常管理、考核及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说明和要求。

一是明确了聘任条件。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乐于奉献,公道正派;年龄一般在22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胜任人民调解工作。对有业务专长、特殊贡献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70周岁;了解社情民意,具备一定文化水平和政策知识水平;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二是明确了工作职责。接受纠纷当事人的申请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参与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集中排查和专项排查活动,及时调处矛盾纠纷;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通过排查调处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报送有关调解工作信息;

认真做好纠纷登记、调解统计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回访工作,催促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完成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是明确了考核与奖惩。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主要内容由履职情况、学习培训、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组成。考核结果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奖励、处分、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

四是明确了工作经费标准。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包括误工补贴和案件补贴,县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支持和保障。误工补贴标准为对每月调解案件量达到10件以上(包含10件)的予以1000元误工补贴;每月调解案件量达到5件以上(包含5件)的予以800元误工补贴;每月调解案件量未达到5件不发放误工补贴。每月调解案件量是指调处成功且形成书面卷宗,卷宗制作规范、材料齐全(口头调解不计算在内)。案件补贴的标准为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每件补助20元至500元,其中,口头调解案件20/件、简易案件50/件、一般案件100/件、疑难案件500/件。

同时,我局对所需经费进行了测算,若每月按照1000元误工补贴发放,预测全年经费(误工补贴+案件补贴)为466000元;若每月按照800元误工补贴发放,预测全年经费(误工补贴+案件补贴)为386800元。若此《办法》施行,人民调解工作呈现较好态势,乡、村可能会增加专职调解员数,预计工作经费会增加。


察布查尔县司法局

2025423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