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29号)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社会保险系统推送的数据,自治县人社局对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缴纳年度失业保险情况、单位类型、裁员率、当前缴费情况等进行了核查,经比对核实,现拟对察布查尔县26家企业进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公示(详见附件)。如对拟返还企业有异议,请与自治县人社局联系。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9—3625443 0999—3622337
附件:稳岗返还公示表
察布查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5日
开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 主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察布查尔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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