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编制《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xjcbcr.gov.cn)查阅本《指南》。

一、县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县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县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一)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二)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部门)及其主要职责

(三)县人民政府规章

(四)县乡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

(五)县人民政府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六)县人民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七)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

(八)自治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

(九)县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十)县政府采购相关内容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十二)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及办理

(十三)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服务项目办事指南及办理

(十四)其它

具体信息可参见《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规定》要求主动公开的县政府层面信息,县政府办公室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以上信息在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国家秘密;

(二)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主动向行政机关提供的信息;

(三)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侵害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行政机关内部研究、讨论工作的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互联网上的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纸、杂志等公开出版物;

(三)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四)新闻发布会;

(五)设立公开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务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

县人民政府可以把档案馆作为集中查询本级政府信息的场所。

四、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联系方式

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99 - 3626646

邮政编码: 835300

办公地址:察布查尔县政府大楼二楼

办公时间:(北京时间)冬季为1000--14001530--1930;夏季为930--13301600--2000;(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申请表后,点击提交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本办在收到《申请表》后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编制《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xjcbcr.gov.cn)查阅本《指南》。

一、县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县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县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一)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二)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部门)及其主要职责

(三)县人民政府规章

(四)县乡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

(五)县人民政府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六)县人民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七)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

(八)自治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

(九)县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十)县政府采购相关内容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十二)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及办理

(十三)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服务项目办事指南及办理

(十四)其它

具体信息可参见《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规定》要求主动公开的县政府层面信息,县政府办公室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以上信息在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国家秘密;

(二)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主动向行政机关提供的信息;

(三)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侵害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行政机关内部研究、讨论工作的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互联网上的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纸、杂志等公开出版物;

(三)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四)新闻发布会;

(五)设立公开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务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

县人民政府可以把档案馆作为集中查询本级政府信息的场所。

四、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联系方式

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99 - 3626646

邮政编码: 835300

办公地址:察布查尔县政府大楼二楼

办公时间:(北京时间)冬季为1000--14001530--1930;夏季为930--13301600--2000;(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申请表后,点击提交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本办在收到《申请表》后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