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文书 | (察)应急罚〔2026〕12号 |
| 处罚名称 | 新疆金邦矿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法行为案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违法事实 | 2026年4月28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新疆金邦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矿山采场西南侧现状边坡高度为196m,2024年11月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察中心新疆总队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截至检查当日,未进行2025、2026年度边坡稳定性分析,周期超过一年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 |
| 处罚结果 | 对新疆金邦矿业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疆金邦矿业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022798185322F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9月1日 |
| 备注 |
开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 主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察布查尔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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