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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县应急管理局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公示

2026-07-21      文章来源: 察布查尔县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处罚决定文书 新(察)煤安罚〔2026〕1号
处罚名称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保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时违法行为案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2026年4月28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外包队伍专项检查时发现:煤矿对承包单位(山东华新建筑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时长不足72学时。违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处罚依据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000776092256C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6月2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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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