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细则》(新财规〔2021〕7号)的通知要求,察布查尔县财政局和乡村振兴局按照文件的精神,牵头县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民宗局、水利局、人社局、交通局、住建局、文旅局、林草局等部门依据涉农资金整合政策规定,制定察布查尔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系列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充分利用赋予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限,加大统筹整合资金投入力度,优化使用机制,提高配置效率,创新方式方法,形成全方位帮扶格局,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拟定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基本原则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原则。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围绕脱贫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突出产业扶持,确保所有脱贫对象都能够享受扶持政策。
二是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规划衔接的原则。项目的拟定重点参照脱贫攻坚“十四五”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同时充分征求乡镇及行业部门的意见建议,统筹考虑我县资源禀赋、长远可持续发展、确保项目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能够落地,能够促进增收,确保稳定脱贫。
三是资金统筹整合与脱贫成效最大化的原则。坚持精准施策、注重实效,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配置资源,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让脱贫人口有更多获得感。
三、2023年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细则》(新财规〔2021〕7号)文件要求,按照统筹整合范围,2023年截至目前上级下达我县统筹整合资金81461.99万元,实际统筹整合资金66806.73万元26个项目,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9618.24 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6038.49 万元,自治州财政资金0万元,自治县财政资金1150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14655.26万元。
(一)中央资金(下达资金61924.30 万元,已整合49618.24 万元,原渠道使用12306.06万元)。
1.下达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167万元,统筹整合资金10757.50万元,未整合使用资金409.5万元(雨露计划、小额贷款贴息、健康饮茶·送茶入户项目、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项目)。
2.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5万元,统筹整合资金0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25万元。
3.粮油生产保障资金600万元,统筹整合资金0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25万元。
4.下达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410万元,统筹整合资金0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1410万元。
5.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729万元,统筹整合资金0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729万元。
6.下达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62.37万元,统筹整合资金348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114.37万元。
7.下达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9665.2万元,统筹整合资金29492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173.2万元。
8.下达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208万元,统筹整合资金0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208万元。
9.下达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部分)8.13万元,统筹整合资金8.13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0万元。
10.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10.16万元,统筹整合资金10.16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0万元。
11.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支持农村公路部分)2042.45万元,统筹整合资金0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2042.45万元。
12.下达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4万元,统筹整合资金0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11.54万元。
13.下达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514万元,统筹整合资金0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3514万元。
14.下达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2.45万元,统筹整合资金2.45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0万元。
15.下达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0万元,统筹整合资金0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0万元。
14.旅游发展基金0万元,统筹整合资金0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0万元。
17.中央基建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12069万元,统筹整合资金9000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3069万元。
(二)自治区资金(下达16552.99万元,已整合16038.49 万元,原渠道使用514.5万元)
1.下达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31万元,统筹整合资金2497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34万元。
2.下达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0万元,统筹整合资金0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0万元。
3.下达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02.5万元,统筹整合资金0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102.5万元。
4.下达自治区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300万元,统筹整合资金0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300万元。
5.下达自治区林业补助资金36.44万元,统筹整合资金36.44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0万元。
6.下达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3370万元,统筹整合资金13370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0万元。
7.下达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78万元,统筹整合资金0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78万元。
8.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万元,统筹整合资金0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0万元。
9.下达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30万元,统筹整合资金2.30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0万元。
10.下达自治区彩票公益金8万元,统筹整合资金8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0万元。
11.旅游发展基金91.8万元,统筹整合资金91.8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0万元。
12.下达自治区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部分32.95万元,统筹整合资金32.95万元,原渠道使用资金0万元。
(三)其他资金
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24.7万元,统筹整合资金0万元,未整合使用524.7万元(2023年察布查尔县厕所革命奖补项目);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60万元,统筹整合资金1150万元,未整合使用1310万元(2023年水稻补贴项)。
四、资金安排及项目分类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4个61215.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681.5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4384万元,县级配套1150万元),占整合总项目资金的91.63%。其中:农田建设6个52854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2个895万元,农业生产4个3466.5万元,乡村旅游2个4000万元。
1.农田建设6个52854万元。
(1)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绰霍尔镇博孜墩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新建17条灌溉渠,总长度为8257.2m,其中16条U型渠,1条梯形渠(16号渠道),新建建筑物107座,其中节制分水闸31座,分水口68座,桥涵8座。流量0.2M3/s。资金概算236万元,资金来源: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36万元。
(2)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绰霍尔镇布占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新建12条灌溉渠,总长度为8138.04m,均为U型渠,新建建筑物72座,其中:节制分水闸35座,桥涵37座;流量0.2M3/s。资金概算236万元,资金来源: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36万元。
(3)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孙扎齐牛录镇农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农田砂石路,共有7条道路,其中道路1、2、3号路宽度5.5m;4、6号路宽度4.5m,5、7号路宽度4m,设计道路全长18公里。设计道路罩面结构为:20cm级配砂砾特殊路段处理结构为:20cm级配砂砾+50cm大卵石。资金概算18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80万元。
(4)察布查尔县绰霍尔镇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新建绰霍尔村农田引水渠7公里流量0.2M3/s,及配套附属设施。资金概算19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90万元。
(5)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建设项目。1)项目区总面积29.32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8.06万亩,林带面积0.89万亩,道路面积0.34亩,防渗渠面积0.01万亩,其他面积0.03万亩;项目区共规划236个滴灌系统,全部为加压滴灌系统,配套输水管网(地埋管道)1947.0km,配水管网(地面管道)3174.3km,田间灌溉设施(毛管)滴灌带211732.5km,土方开挖405.91万m³,土方回填383.99万m³,新建节制分水闸121座,沉砂池121座,泵房121座,配套离心泵236套,变压器121台,变频启动柜121套,自动反冲洗过滤器236套,新建10kv高压线路123km;(2)修建田间道总长度19.57km;(3)土地平整1.48万亩;(4)土壤改良2.13万亩;(5)科技培训1120人。资金概算51862万元,资金来源51862万元(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9492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9000万元,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3370万元)。
(6)爱新舍里镇安巴帖村生态恢复治理项目。采挖回填50000方,土地平整285亩,土地翻耕285亩,覆土工程等。资金概算150万元(县级配套150万元)。
2.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3个1045万元
(1)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琼博拉镇克其克博拉村草料基地建设项目1期。建设1320亩牧草基地及配套设施。(新建溢水渠35米,溢水渠盖板1座,输水干管进水闸1座,水源工程沉砂池1座,减压池2座,管理房2座,铺设地埋输配水管网16.031km)。资金概算5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00万元。
(2)察布查尔县琼博拉镇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新建索墩布拉克村1800亩优质草场,配套建设草场围栏、牧道、灌溉设施等建设。资金概算387万元,资金来源:中央以工代赈任务资金387万元。
(3)察布查尔县爱新色里镇安巴帖村生态恢复治理项目。采挖回填50000方,土地平整285亩,土地翻耕285亩,覆土工程等,资金概算150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县财政资金150万元。
3.农业生产3个3306.5万元
(1)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小麦产业园项目。小麦产业园制粉厂房9000㎡及配套设施,日加工出产小麦粉300T。项目建成后资产确权为国有资产,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丰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租赁方式经营,每年收取租赁费约150万元,计划开发就业岗位136个。项目实施并交付运营后,年加工优质小麦9万吨,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精制粉、特一粉、拉面粉、雪花粉和切面粉)7万吨,产生副产品(次粉和麸皮)2万吨。预计销售收入30200万元,实现销售税金和附加1123.54万元。资金概算30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000万元。
(2)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琼博拉镇墩买里村农产品初加工基地。新建3500m2晒谷场彩钢棚1000m及附属设施。资金概算204.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04.5万元。
(3)米粮泉乡米粮泉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新建仓储(钢结构)599.4平方米,大门、道路硬化等附属。资金概算102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万元。
4.乡村旅游2个4000万元
(1)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米粮泉回族乡民宿村打造项目。新建生态民宿客栈3000㎡,配套“三通一平”、排水、公共面积硬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生态停车场、休闲观光采摘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确权为村集体资产,预计开发就业岗位36个,后续经营与成都新途古道文旅有限公司通过租赁方式,每年预计收取租金150万元,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20个,同时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概算30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000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1000万元。
(2)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米粮泉回族乡生态民宿小镇民宿客栈项目。新建民宿1880m2、含功能业态、后勤等功能区域,配套"三通一平"、景观、户外照明等相关基础设施。资金概算100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配套1000万元。
建设年限:2022年6-11月完成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发改委、民宗局、琼博拉镇、米粮泉乡、绰霍尔镇、孙扎齐牛录镇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8个2642.0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56.56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185.49万元),农村道路4个991.23万元,农村环境整治1个387万元,水利发展3个1263.82万元,占统筹整合总项目资金的3.95%。
1.农村道路4个991.23万元。
(1)察布查尔县坎乡格拉木村村组道路项目。道路总长3509.348m,新建道路2条,长度为1506.822m,改建道路4条,长度为2002.526m(罩面10135.909平方米),涵洞55m/11道,平面交叉14处。设计时速20KM/h,四级公路。资金概算17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70万元。
(2)察布查尔县坎乡阿拉尔村村组道路项目。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4条,总长1329.51m,改建道路1条,总长140米,新建涵洞69米/13道,平面交又处14处。设计时速20KM/h,四级公路。资金概算9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90万元。
(3)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阔洪奇乡亚尔胡斯亚尕奇村村容村貌提升建设项目。巷道柏油路罩面5.862公里,人行道铺设砖2755平米,配套道路标线及过路桥涵、分水闸等建筑物附属设施。资金概算540.23万元,资金来源:中央农村环境整治10.16万元、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部分)8.13万元、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48万元、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2.45万元、自治区林业补助资金36.44万元、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3万元、自治区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部分32.95万元、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91.8万元、自治区彩票公益金8万元。
(4)2023年米粮泉回族乡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新建巷道人行道长2271.7m,其中:彩砖硬化面积10097㎡,路沿石长4025.7m。资金概算191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91万元。
2.农村环境整治1个387万元
(1)察布查尔县坎乡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新建阿拉尔村、库勒特克其村、阿勒玛勒村、苏阿苏村、杏花村乡村灌溉主管网9千米及配套附属设施等。资金概算387万元,资金来源:中央以工代赈任务资金387万元。
3.水利发展3个1263.82万元
(1)察布查尔县加尕斯台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二期)。1、调节池:新建蓄水池2座(5000m³),输水管道总长740m,其中管径Dg400管200m,Dg250管540m,管材为国标PE管-100级、压力等级均为1.0MPa;2、努拉洪布拉克村及移民村:新建蓄水池2座(其中:200m³一座、30㎥一座),主配水管道总长14490m,其中管径g250保温管30m、Dg160管3140m、Dg125管7940m、Dg75管220m、Dg63管3160m,管材为国标PE管-100级、压力等级均为0.6-1.6MPa,新建闸阀井6座,新建排气井11座。资金概算440.82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0.82万元。
(2)坎乡杏花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①给水管道:新建给水管道,管材为聚乙烯PE100管;其中De250,管长150米,De150,管长58米;,De90,管长17米;DN800专用钢筋混凝土顶管15米;新建阀门井,井经1200,2个;排气阀井1个。②给水泵站:规模为100m³的钢筋混凝蓄水池一座,机井一座、设备间一座,及若干净水设备,电力设备等。资金概算80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万元。
(3)2023年琼博拉镇农村供水工程改造提升项目。索顿布拉克村新建供水管网26公里及配套设施,琼博拉村新建蓄水池1个,改造老旧管网18公里。资金概算743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43万元。
建设年限:2022年5-11月完成
责任单位:发改委、民宗局、乡村振兴局、坎乡、阔洪奇乡。
(三)人居环境整治3个2699.18万元,占统筹整合总项目资金的4.04%。
(1)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加尕斯台镇上加尕斯台村粪污一体化建设项目。新建一座300方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污水管道20公里,检查井500座,及其附属设施。资金概算1819万元,资金来源安排资金181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50万元,自治区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9万元,。
(2)察布查尔县堆齐牛录乡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新建佛营村内庭院引水渠6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主街道人行步道6600平米。资金概算3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
(3)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米粮泉回族乡阿顿巴村排渠建设项目。新建巷道庭院引水40U型渠2328米,60U型渠1017米,配套入户涵管桥及截止闸。修建砂石路4500米,柏油路1.3公里,配套涵洞建设。建设树池草池面积50亩喷灌设施,含输水干管及分水干管、砖砌闸阀井、成品树脂排水井等相关配套设施。资金概算580.18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80.18万元。
建设年限:2022年6月完成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发改委、加尕斯台镇、堆齐牛录乡
(四)其他1个250万元,占统筹整合总项目资金的0.37%。
(1)察布查尔县坎乡阿勒玛勒村煤炭储配基地建设项目。新建小型全封闭式钢结构储煤场1座,占地面积26640平方米,场区运输道路、地泵房2座、综合用房、围栏、值班室等。资金概算25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0万元。
开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 主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察布查尔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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