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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 |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标准 | 备注 |
| 1 | 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 | 1.制定检查计划并通知企业; 2.牵头部门组织联合部门到企业开展检查; 3.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 4.企业整改后复查; 5.依法依规查处无证无照违规经营的校外培训行为(不区分学科类和非学科类); 6.督促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校外培训机构人员及使用材料,加强资金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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