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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法律法规依据 | 备注 |
| 1 | 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 |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办法〔2021〕39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新监管厅函〔2022〕15号);《教育部、中央编办 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教监管〔2022〕1号);《关于做好校费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国市监广发〔2021〕70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函〔2021〕2号);《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6号);《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违规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9号);《规范校外育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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