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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县2025年上半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2025-07-11      文章来源: 水利局     访问量:

一、基本情况

察布查尔县域境内主要一级河流1条,即伊犁河干流,该河流经察布查尔县125公里,其中县属104.4公里;县属重点乡级河流10条,从东到西分别为察布查尔河、苏阿苏河、阿勒玛勒河、乌尔坦河、切吉河、加格斯台河、琼博乐河、索墩布拉克河、克其克博乐河。2024年纳入到河流名录8条,分别是古尔索胡沟、霍吉尔台沟、加依尔马河、科库萨依河、乔库尔河、穷萨依河、塔斯克默尔赛河、五乡沟,目前纳入到河流名录的共19条河流。在加格斯台河上游建有小型水库1座(加格斯台水库),库容607万M3,上述河库构成我县河长制河库管理体系。

目前,全县共有县、乡、村三级河长79人,其中,县级河长21人,乡级河长32人,村级河长26人。各级河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

二、河长制落实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将河长制纳入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组织领导,调整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总河长、副总河长。

根据《自治区河湖长巡查制度》和《关于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县、乡、村三级河长常态化开展巡河,把巡河作为河长履职尽责的重要措施。截至目前,县、乡、村三级河长累计巡河611次,巡河总时长791.56小时,巡河总里程3771.11公里,巡河任务完成率为108%。

三、存在的问题

(一)各级党员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河长制的学习理解还不够,特别是各级河长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需要继续提高;

(二)河长制八项制度落实还有缺位,部门联动机制运转还不顺畅。

(三)行政执法还没有横到边、纵到底、严到缝,执法水平、执法能力亟待提高。

(四)面向群众的河长制宣传工作力度不大,舆论氛围还不够浓厚。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能力。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及《自治区河湖长巡查制度》,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段长责任,完善河湖管护体系。在乡、村级河段设立民间巡河员等公益岗位,不断壮大“河长”队伍。

(二)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进一步复核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将成果纳入“水利一张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河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完善河湖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河湖岸线规划,强化岸线分区分类管控。依法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和有关活动管理,严格方案审批,加强实施监管,建立完善台账,健全巡查制度,及时整治河湖水域岸线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

(三)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和河湖“清四乱”。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对县域内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分类建立问题台账,依法依规加快整治,确保河道行洪畅通。持续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坚持“遏增量、清存量、防反弹”,全面排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确保“四乱”问题立查立改、动态清零,将涉河湖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有关活动纳入“四乱”进行清理整治。

(四)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完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间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协作,畅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渠道,形成工作合力。不间断组织开展涉河湖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河湖治理成效。

察布查尔县河(湖)事务保障中心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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