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绿翔热力有限公司,坐落于新疆伊犁察布查尔县光明路,2015年1月6日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采用热电联产模式供热。服务宗旨为心系于民众,温情送万户;辛苦我一人,温暖千万家。
本采暖期严格按照2026年10月1日起新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开展供热服务,现将热用户用热业务办理及用热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供用热前期准备阶段
(一)确认供暖时间
根据当地主管部门文件,法定供热周期为每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5日,共计165天。新申请用热用户建议提前1至2个月熟悉业务流程、完成手续办理,避免逾期无法正常供暖。
(二)提交用热申请(新用户、报停后复通用户)
填写《用热申请书》,注明小区、房号、建筑面积、联系电话。
提交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复印件;单位用户另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渠道:线下至热力公司收费室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供热窗口提交(该渠道不适用于新建小区集中供热接入业务)。
新建小区接入集中供热,由建设单位提交以下资料:
用热入网申请书
房屋测绘报告
热用户信息(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
建筑平面图、暖通平面图、暖通系统图
小区外网供热管道平面布置图、完整施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
(三)签订供用热合同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签订《供用热合同》。
(四)采暖费缴纳
1.计费面积:以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为准。(未列入房屋产权证的用热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2.缴费方式:现金、刷卡、扫码支付,请妥善保管缴费凭证。
采暖费咨询:0999—7897108、0999—3620646
二、报停热业务办理要求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伊犁州城镇供热条例》:
报停受理时间:每年8月20日—9月20日;每个采暖周期均需重新申报,未申报视为正常用热。
允许报停条件:
1.房屋为分户循环供热系统。
2.不在建筑供暖保修期内。
3.报停不会对相邻用户、公共供热设施造成安全隐患。
办理地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供热窗口
报停业务咨询:0999—7897108 0999—3620646
三、供暖前检查阶段
(一)热力公司入户检查
1.工作人员上门核查暖气管道、阀门、排气阀完好情况,排查渗漏、堵塞故障。
2.新用户核对供热设施接入状态,确认阀门开启到位。
(二)用户自查(注水前)
1.清理暖气片周边杂物,保障散热空间。
2.检查管道接口、阀门有无松动,备好水盆、抹布,做好漏水应急准备。
系统注水起始时间:每年9月20日。
四、正式供暖阶段
(一)供暖初期(正式供暖前3—10天)
1.热源逐步升温,管道排气会出现暖气片异响、局部暖气片不热等正常现象。
2.出现漏水、供热不达标,及时报修,留存维修记录。
(二)正常供暖期
1.居民用户室内温度执行标准20℃;非居民用户室温标准以《供用热合同》约定为准。
2.禁止私自拆卸、改装供热设施,违规改动会直接影响供热效果。
五、供暖结束后阶段
1.费用核对:核对采暖期费用明细,结清欠费。
2.停暖维护:停暖后管道、暖气片需留存保养水,禁止私自放水;长期无人居住请关闭室内总阀门,检查管道是否存在残留渗漏。
六、重要联系及提示
1.24小时报修热线:
0999—3630023 0999—3630645 15894153883(抢修电话)发生供热紧急故障可随时拨打。
2.供热政策、时间调整请留意热力公司、社区发布通知。
开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 主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察布查尔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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