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阔洪奇乡国有存量资产,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经乡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对阔洪奇乡闲置国有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房屋为阔洪奇乡国有资产,均按现状出租,具体信息如下:
房屋位于阔洪奇乡麦尔盖孜北街5号,院落面积1934㎡ (2.9亩),其中砖混结构房屋7间、建筑面积195㎡ 。允许日用百货、农资销售、便民服务等合法经营,禁止危化、易燃易爆、高污染业态。租赁时长3年。
特别说明:意向承租人须自行实地踏勘了解房屋现状,报名即视为认可房屋所有实际情况,出租方不承担房屋装修、改造及设施维修等义务;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约定用途,确需简单修缮的,须提前报阔洪奇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费用自理。
二、承租人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的除外);
(二)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足额支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经济能力;
(三)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承担租赁期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
(四)同意本通告所有条款及后续签订的《国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内容。
三、招租方式及竞价规则
(一)本次招租采取现场公开报名、公开竞价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原则,全程由乡纪委监委监督;
(二)标的设定租金底价(大写:人民币壹万元/年,小写:10000元/年),竞价在底价基础上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1000元或其整数倍;
(三)报名人数达3人及以上的,启动现场竞价;仅1人报名的,经现场公示无异议后,按底价确定承租人;无人报名的,该标的作流标处理,择期重新招租;
(四)原合法承租人在同等竞价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28日—2月5日(每日北京时间10:00-13:30、16:00-19: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阔洪奇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阔洪奇乡国有房屋招租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4.保证金缴纳: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需缴纳竞租保证金2000元/标的,缴纳至阔洪奇乡人民政府指定账户(转账备注: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
账户名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阔洪奇乡财政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支行
银行账号:30115001040023772
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承租人,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承租人,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无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
五、现场竞价安排
(一)竞价时间:2026年2月6日10:30时(北京时间);
(二)竞价地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阔洪奇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三)竞价要求:参与竞价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保证金缴纳凭证,按时到场签到,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一)中标的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与阔洪奇乡人民政府签订《国有房屋租赁合同》;
(二)租金实行“先付后用”原则,首期租金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后续年度租金需在每年租赁周期起始日前30日内缴清;
(三)租赁期内,房屋水、电、暖、环卫、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若单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租竞价结果将在阔洪奇乡政务公开栏、各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二)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阔洪奇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踏勘及报名咨询:联系人:雷思静,联系电话:15599623697;
(四)监督举报电话:阔洪奇乡纪委监委17387816417。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阔洪奇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8日
开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 主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察布查尔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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