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阔洪奇乡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县委依法治县2024年工作要点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安排,切实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落实,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一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夯实法治建设“责任田”。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把法治建设作为“第一议题”,扛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党委会12次,调优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专题研讨法治责任清单2次,选优配备乡村司法力量48名,持续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实体化运行,严抓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合同签订合法审查关口,前置化解风险漏洞13条,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和集体决定制度,主动应诉率100%,乡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稳定促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二、打好普法宣传“服务牌”。抓住“关键少数”,党委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2次,班子带头深入群众讲法96场,线下依托国旗下宣讲、奶茶会、一唱四学普法宣传80场次,节点推进举办“4·15”等普法活动22场次,联动县专班指导组,开展去极端化、未成年人保护、民法典等以案释法宣教活动16场次,开辟线上“域见阔洪奇”普法周刊,专栏普法21条,依托法宣、《中国普法》等资源宣传入群普法常态覆盖1万余人,各族群众学法讲法用法意识持续提升。
三、调优依法治理“新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合力打造玉尔坦村“五室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点带面规范一站式矛盾调化解综治中心职能,调优专兼职调解员10名,拓宽矛盾收集渠道,优化“接转调访稳”闭环管理机制,分级调处矛盾纠纷83件,挽回群众损失300余万元。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室9处,推动7个村法律顾问及心理咨询师全覆盖,提供公共法律服务96场次,调优执法力量6名,依托“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走访辖区场所部位90个,联动执法力量处置问题隐患12条,重点乡镇综合整治成效逐渐凸显。
四、聚焦法治能力“大提升”。坚持依法精准严打,打掉危安刑事案件1起13人,依法办理危安行政案件17起,治安案件47起,辖区发案率较去年下降20%。践行“四下基层”根本宗旨,受理办结信访案件54件,办结率100%;受理人民调解83件,调解率100%;有效化解伊犁华鼎公司经济纠纷等疑难案件10件。用心用力做好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办实事好事576件,解决实际困难19件。探索实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模式,落实群众积分制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依托乡村阵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文化大院等,培育文明新风,增强法治意识,不断促进基层治理“凝聚力”。
五、亮点工作
乡党委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为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打造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结合实际统筹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矛盾纠纷宣传—发现—调解—疏导—管控“五环相扣”,推动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化解,全年未发生越级访、群体访案事件。今年1月,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以包工头努某与务工人员木某3人之间劳务纠纷历史疑难案件,乡党委、政府理顺事实和法理,借助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司法协理员等力量,讲事实,摆依据,联动发挥县司法局、人社局、法院、政府法律顾问等部门公调联动作用,成功对该纠纷进行了调解,挽回群众劳务费用7.8万元,有效防止发生越级访事件,积极把问题化解在基层。
六、问题短板
(一)全局性运用法治能力尚欠。以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待提升,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推动工作的惯性和敏锐性还不足,干部现有知识结构同新时代新要求还有差距,常态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个别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行为依然存在。
(二)适众化普法宣传质效不足。普法宣传仅满足于完成数量、丰富形式,但结合矛盾纠纷收集调处,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分众化、差异化法治宣传还不够,以案释法、专项宣讲警示效果不足,法治宣传教育成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还未彻底转变,群众依法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还不高,群众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权威性执法队伍建设不够。执法力量虽已配备,但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覆盖面广、专业性强,现有执法资质人员难以短时间掌握并熟练运用执法业务知识,执法模式信息化、科技化水平还不够,设备配备与规范化建设要求还有差距,执法效率还有待加强。
七、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法治能力建设,提升治理效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狠抓乡村领导“关键少数”、带头促学,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五办五中心参与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将法治建设贯穿稳定发展、民生保障、乡村振兴工作始终,增强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强化普法宣传质效,提升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法治广场、法治一条街、法治文化大院等作用,举办大型普法宣传活动。用好乡村法律顾问,确保“1+N”行动结对帮扶全覆盖,突出法律明白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规范“四议两公开”决策议事机制,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对重要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行民主听证制度,真正让参与其中、看得明白。
(三)强化执法力量培训,提升治理能力。推进履职事项三项清单梳理,明确执法赋权事项权责边界,加强同行政执法单位对接协作,转变服务化、法治化、常态化执法理念,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常态组织开展执法力量及乡村干部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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