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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堆齐牛录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30      文章来源: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堆齐牛录乡人民政府     访问量: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堆齐牛录乡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聚焦群众关切和乡域重点工作,精准筛选公开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分别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堆齐牛录乡人民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堆齐牛录乡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2025年度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堆齐牛录乡人民政府预算公开说明”、“伊犁州察布查尔县堆齐牛录乡履职事项清单”、“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堆齐牛录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草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建立规范的申请接收、登记、处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与责任分工。2025收到1条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做好台账登记,将按程序结转下年度推进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扎实做好“三审三校”工作,明确审核主体、流程与责任,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管理有序规范。

(四)平台建设方面。本机关无独立网站,政府信息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过程监督管理,本年度未发生需追究责任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结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果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果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深度不足,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第三方评估细则研究不深入,信息发布较少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有待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不透彻,对复杂申请的处理流程和规范把握不够熟练。三是公开信息审核把关不够严格,“三审三校”审核机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流于形式的情况,审核把关严谨性不足,影响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改进情况。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明确各部门信息收集责任,确保信息来源广泛、准确提升信息实用性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及第三方评估细则,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面、及时、规范公开三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明确各环节的具体要求与责任主体,建立审核台账,对拟公开信息层层把关,杜绝形式化审核,切实提升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合规性,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解读: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