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的精神,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及审批办法》的要求。
传导落实上位规划战略目标、底线管控、功能布局、空间结构、资源利用等方面要求,同时指导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以下简称察布查尔县)中心城区的建设与发展,明确其空间利用,合理设置各类控制体系及控制要素,为保护开发建设活动提供规划管理依据,特编制《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中心城区——西片区(孙扎齐牛录镇)详细规划》。
为体现规划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现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中心城区——西片区(孙扎齐牛录镇)详细规划》(公示稿)予以公示,以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自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0日止。
公示期间公众对此规划若有合理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便我局进行答复,书面建议请提供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99-3622266
邮编:835300
邮箱:553421395@qq.com
通讯地址:察布查尔县查鲁盖东街1号自然资源局二楼(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一、规划范围及现状
依据《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单元划分,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国空划定的0106-005、0103-001两个城镇单元及0203-004、0203-005两个乡村单元。
规划范围:西至居民点边缘,东至胜利街,南至察布查尔渠,北至县域边缘,规划面积为10.21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面积为3.73平方公里。

现状用地图
二、规模控制
(一)人口规模
规划人口容量:0.9万人。
(二)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为1021.2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441.85公顷,农用地556.88公顷,未利用地22.53公顷。
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为373.0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370.61公顷,未利用地2.43公顷。
三、功能定位
将西片区(孙扎齐牛录镇)定位为:察布查尔县温泉旅游度假目的地、中心城区西部生态宜居片区。
四、规划策略
(一)区域共建
促进县乡镇建设,协同联动区域发展,优化城乡空间格局;加强区位交通链接作用,多方位开展县乡镇协同联动,加快实现察布查尔县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
(二)生态共美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塑造乡村振兴新风貌,优先保护以各类自然保护地体系为主体的生态空间。
(三)文化共创
通过文化赋能,突出孙扎齐牛录镇区域样本形象,提升品牌价值;深挖民族文化特色,开发精品文化旅游线路,打造特色文化新乡村。
(四)产业共兴
重点围绕文化旅游产业,实施“农文旅”产业引领发展,打造农业种植旅游一体的特色片区。
(五)设施共享
打造覆盖城乡、功能完善、服务均等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按照自治区相关指南要求,合理配置城乡设施,优先保障生活服务、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用地。构建“乡镇级-村庄级”两级公共设施配套体系。
(六)用地共治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采用存量挖潜、增量保障相结合。保障项目用地,对镇区及所辖行政村用地进行整体统筹。
五、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串联、双核引领,六区协同”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轴:果尔敏路商业活力轴。
双核:位于孙扎齐村的文旅服务核、位于雀尔盘村的温泉旅游核。
六区:生态农业区、品质生活区、传统居住区、文旅发展区、公共服务区、温泉颐养区。

规划结构图
六、用地布局
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为1021.2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441.85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43.27%;农用地556.88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54.53%;未利用地22.53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2.21%。
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为373.0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370.61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的99.35%;未利用地2.43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的0.65%。

规划用地图
七、道路交通
规划区道路网呈方格网状布局,规划道路分为3个等级,即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规划主干路3条,次干路8条,支路若干条。
规划公共交通场站1处,公共停车场1处,加油加气站1处。

道路系统规划图
八、编制单位资质
该规划由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公司资质证书编号:自资规甲字21440147,等级: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开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   主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察布查尔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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