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及州生态环境局正确领导下,我分局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一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局主要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督促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局领导按照职责清单多次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在生态环境管理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扎实开展环境执法工作,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规范涉企执法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建立涉企执法检查内部审批和行政检查通知制度,有效解决以往执法检查随意性大的问题。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13家,出具执法文书13份,发现整改问题8个,立案查处2家,罚金13.29万元。同时,配合县应急管理、商务工信等部门开展4次“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县域双随机名录库中的25家(其中重点源5家,一般源20家)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9个,均完成整改,并将抽查结果按季度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三是妥善调处群众环境信访诉求。今年共受理各类平台环境信访投诉举报28件,办结率100%。四是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动态管理正面清单企业,调整后县域现有正面清单企业共5家,秉持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指导帮扶共12次。五是扎实推进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督促72家发证企业按时间节点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年度执行报告,5家重点管理单位按季度提交执行报告;36家企业完成自行监测和数据上传工作。六是环境应急和信息披露工作。督促指导5家重点监管单位,按时完成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完成4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七是落实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对39家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开展规范化评估工作。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同时对重大处罚决定,由州局法规处及时进行法制审核,并通过召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果,规范执行处罚过程。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按照要求开展日常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执法文书规范上,严格按照州生态环境局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下发行政处罚文书,并规范执法用语、流程等。
(四)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日常执法检查中,通过发放宣传单、面对面宣讲等形式,向企事业单位、广大群众深入宣传和解读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决策部署及相关污染防治政策,引导企业知法懂法,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高企业负责人、广大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二是结合“6·5”环境日、全国生态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日举办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标语、制作展板、派发环保宣传手册、宣传单,以及现场讲解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环保违法典型案例,受理环境投诉等,加大公众参与的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活动12场次,发放各类宣传册3000余份、宣传品1000余份。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足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繁重,专业性较强,新出台、修订的法律法规较为密集,对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要求逐渐提升,需要加大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力度,确保政策、制度及法律规定能得到较好地领会贯通。二是服务型行政执法意识有待加强。目前“污染防治攻坚战”日益呈现高压态势,对执法效率和执法时限要求更加紧迫,基层执法人员面临的问责压力日益加重,基层执法队伍人员能力和水平不高,导致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各项要求落实的不够主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坚持学用结合,增强学法用法工作实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纳入干部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加强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监察执法业务技能培训,继续开展环境保护等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通过邀请法律顾问上课,参加案件培训、执法大练兵、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不断提升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以执法公示求“全”、执法全过程记录求“实”和法制审核求“严”为目标,对相关制度建立情况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执法案卷管理、执法音像记录管理、执法信息发布等相关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进一步推动环境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三)强化法治宣传,营造全民守法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开展“送法律”系列活动,重点是针对企业内部管理层的普法宣教,打通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进企业“最后一公里”。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多元化的生态环境法治培训和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察布查尔县分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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