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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8日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察布查尔县分局关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金泉砂厂砂石矿区域土地恢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3-04-28      文章来源: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察县分局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金泉砂厂砂石矿区域土地恢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察布查尔县城南新区文昌路东一巷二号        邮  编:835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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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金泉砂厂砂石矿区域土地恢复项目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县爱新舍里镇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金泉砂厂砂石矿区域土地恢复项目,地面布局为已损毁区和拟损毁区。项目区土地损毁的主要形式挖损和压占。土地恢复面积34.53公顷,其中拟损毁区面积20.47公顷,已损毁区面积14.06公顷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大气污染:(1)为进一步降低施工扬尘,要定期对路面和施工场区洒水,保持下垫面和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洒水频率视天气情况调整,原则上晴天每天不少于4次。(2)做到文明施工,不在起风环境下作业,并对施工人员做好防尘措施,如佩戴口罩等。(3)物料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4)加强对本项目施工期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5)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并对施工场地做好遮掩工作。

水污染:(1)土地恢复过程中产生的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洒水。(2)生活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使用吸污车清运至察布查尔县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固体废物污染:(1)设立指定的土方堆放点,防止土方随意堆放。(2)倒土过程中,工作面必须设置洒水,并将渣土压实。(3)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公众参与:无

0999-362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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