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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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金泉砂厂砂石矿区域土地恢复项目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县爱新舍里镇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金泉砂厂砂石矿区域土地恢复项目,地面布局为已损毁区和拟损毁区。项目区土地损毁的主要形式挖损和压占。土地恢复面积34.53公顷,其中拟损毁区面积20.47公顷,已损毁区面积14.06公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大气污染:(1)为进一步降低施工扬尘,要定期对路面和施工场区洒水,保持下垫面和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洒水频率视天气情况调整,原则上晴天每天不少于4次。(2)做到文明施工,不在起风环境下作业,并对施工人员做好防尘措施,如佩戴口罩等。(3)物料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4)加强对本项目施工期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5)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并对施工场地做好遮掩工作。 水污染:(1)土地恢复过程中产生的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洒水。(2)生活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使用吸污车清运至察布查尔县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固体废物污染:(1)设立指定的土方堆放点,防止土方随意堆放。(2)倒土过程中,工作面必须设置洒水,并将渣土压实。(3)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公众参与:无 |
0999-3622357 |
开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 主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察布查尔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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