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登录| 注册  
无障碍|
今天是:

2023年3月15日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察布查尔县分局关于年储10万吨民生用煤储煤场项目、新疆科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8万立方米/年自保温加气块生产线建设项目、钢化玻璃制品生产项目、木制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察布查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1、2号灌区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3-03-15      文章来源: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察县分局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储10万吨民生用煤储煤场项目、新疆科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8万立方米/年自保温加气块生产线建设项目、钢化玻璃制品生产项目、木制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察布查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1、2号灌区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察布查尔县城南新区文昌路东一巷二号        邮  编:835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年储10万吨民生用煤储煤场项目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县

新疆屹盛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安诚晟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40亩,新建封闭式储煤棚1栋,建筑面积6000m2,安装挡风墙,购置分拣筛选、运输等设备等,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大气污染:(1)控制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2)施工物料经过与道路距离较近的敏感点路段,应根据运输情况及天气条件定期清扫、洒水,减少道路二次扬尘。(3)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尾气完全达标。施工运输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大件或突击运输选择夜间进行,减少污染。(4)施工单位应时刻关注当地天气状况,大风天气下严禁施工。(5)加强配煤棚封闭性,并设置喷淋洒水设施。(6)配煤系统粉尘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 高排气筒排放。(7)加强配煤棚封闭性,喷淋设施洒水抑尘

水污染:(1)施工生产废水不得直接外排,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2)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

固体废物污染:施工垃圾进行分类和处理,可利用的物料重复利用,不能利用的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无

3627605

2

新疆科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8万立方米/年自保温加气块生产线建设项目

察布查尔县双创产业园纬四路与高广路交叉路口处

新疆科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新建保温加气块生产线1条,年产保温加气块18万m3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大气污染:为进一步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来以减少扬尘的产生,达到《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的规定。水泥料仓、粉煤灰料仓、石粉料仓经滤芯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搅拌机粉尘经滤芯式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和表3。

水污染:施工废水收集至砂浆罐中回用生活污水经排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体废物污染:除尘灰:各生产线除尘灰分别收集暂存于储灰罐中,回用各产品生产中;沉渣:定期收集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暂存在垃圾箱中,定期拉运至附近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废编织袋: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处理。公众参与:无

3627605

3

钢化玻璃制品生产项目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双创”产业园区沧龙钢构有限公司院内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东科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设钢化玻璃生产线1条、中空玻璃生产线1条、磨砂玻璃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暂存间、废水处理设备,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大气污染:生产车间厂房封闭及设备维护式结构,加强厂区内绿化,车间内生产废气经过UV 光氧+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厂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标准限制:2.0mg/m3厂内:《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10mg/m3

水污染:生产循环用水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施工废水收集至砂浆罐中回用生活污水经排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体废物污染:玻璃边角料昼、玻璃沉渣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HW49)废UV灯管(HW29)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废胶桶由厂家回收公众参与:无

3627605

4

木制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察布查尔县扎库齐牛录乡查干布拉克村南侧1公里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新可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利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生产用房、附属用房、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6500m2;建设生产线3条,年生产15万张胶合板;配套建设水电工程和消防、环保等附属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大气污染:生物质锅炉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设备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喷胶、热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修边、打磨工序粉尘经集气罩+脉冲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水污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定期拉运至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体废物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察布查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UV灯管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修边、打磨、锯板等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统一外售公众参与:无

3627605

5

察布查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1、2号灌区供水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察布查尔县

新疆达峰中和生态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伊犁州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配套农业灌溉供水,主要包括:21.7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配套1、2号灌区的骨干首部工程,泵站工程,干管及干管建筑物、灌区道路、内外部输电线路及变电站等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大气污染:(1)控制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2)施工物料经过与道路距离较近的敏感点路段,应根据运输情况及天气条件定期清扫、洒水,减少道路二次扬尘。(3)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尾气完全达标。施工运输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大件或突击运输选择夜间进行,减少污染。(4)施工单位应时刻关注当地天气状况,大风天气下严禁施工。

水污染:在施工过程中,禁止在上述主要渠道两侧大堤内设立取弃土场、堆料场、施工生产区等施工生产生活区。南岸大渠施工中设置必要防护设施,并设置提示牌,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防止施工固体废物、废油、废水进入渠道。

生态影响:对临时生产生活区和开挖地段及时覆土、恢复地表,尽量使取土场与原有景观保持一致,对取土场采取严格的处理措施,包括临时覆盖、及时进行生态恢复等,防止生成新尘源,临时堆土采用编织物或塑料薄膜进行覆盖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公众参与:无

3627605


相关解读: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