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配置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水利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自治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重大水资源发展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产、生活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自治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乡镇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落实上级出台的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自治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设施网络建设,开展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跨乡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乡镇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库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协调有关部门,扶持移民发展生产和经济开发,审查落实扶持项目工作;负责全县水库移民人口核定、核查和直补资金发放管理工作;负责移民项目年度计划编报和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公文处理、政务信息、督办落实、机关党建、档案、机要保密、信访、财务、党风廉政、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党务政务公开、民族团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建设、政协提案的答复,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业务科。负责拟定自治县水利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权限内审核批准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重要河流堤防、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负责水利行业工程质量、造价、监理的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负责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跨乡镇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负责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及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重要河湖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协助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建设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及监督使用。
(三)执法科。贯彻落实水利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和仲裁跨乡镇、兵团水事纠纷,重大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承办自治县水利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依法组织或参与水利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人
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秦安川
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辉
五、联系电话
0999-3636309
六、办公地点
察布查尔县查鲁盖路西街116号
七、办公时间
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
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
开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 主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察布查尔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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