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察布查尔县水利局挂牌成立,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水利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扎实推进水利法治工作,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责任
成立了以局长秦安川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法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确保法治工作与水利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层层压实责任。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水法律法规等知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全年累计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8次。
2.开展水利法治培训。针对水利系统干部职工,举办各类法治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内容涵盖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累计培训30人次,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
3.面向社会广泛普法。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举办水法知识竞赛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公众的水法治观念和节水护水意识。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6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水利法治氛围。
(三)完善制度体系,推进依法行政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涉及水利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到公布、备案等各个环节,均依法依规进行操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废止或修订不符合上位法规定和现实需要的文件,保证制度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本年度共制定规范性文件21件。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配置、水行政执法等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合法、科学、民主。
(四)严格水行政执法,维护水事秩序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技能等培训,全年累计培训执法人员30人次,为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等先进设备,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重点围绕河道采砂、非法取水、涉河建设项目违规审批等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巡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有效遏制了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
3.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公示等制度,明确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活动依法依规进行。加强执法监督,定期对执法案件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五)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水利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行“互联网 + 政务服务”,实现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市场主体进行差异化监管。加强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水利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守信企业给予激励,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取得的成效
(一)水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水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不断提升,关心支持水利工作、自觉遵守水法规的氛围日益浓厚,为水利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水事秩序持续好转
通过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河道采砂、非法取水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水利工程设施得到有效保护,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水利事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水利营商环境显著优化
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满意度大幅提升。新型监管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水利行业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虽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但在宣传内容和方式上,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部分宣传内容与群众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宣传方式创新性不足,导致部分群众对水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不够深入,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水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随着水利事业的快速发展,水行政执法任务日益繁重,但执法人员数量相对不足,且部分执法人员专业知识结构单一,缺乏综合执法能力,难以满足新形势下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执法装备配备虽然有所改善,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率和质量。
(三)部门协同执法机制不够完善
水行政执法涉及多个部门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虽然与部分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但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协同作战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导致对一些跨领域、跨部门的水事违法行为查处难度较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制定更加精准的法治宣传计划,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针对性。例如,针对农村地区群众,制作通俗易懂的水法宣传手册、漫画、短视频等,通过乡村广播、流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广泛传播;针对企业,开展水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用水。
2.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展法治宣传渠道。加强水利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建设,及时发布水利法治动态、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等信息,定期开展线上法治知识问答、直播讲座等活动,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强化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1.加大执法人员引进力度,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合理增加执法人员编制,充实执法力量。同时,优化执法人员结构,优先招聘具有法律、水利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才,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2.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制定系统全面的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不仅要加强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等基础知识培训,还要注重培养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沟通协调等综合能力。创新培训方式,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执法、实战演练等方式,提高培训效果,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水行政执法队伍。
3.持续加大执法装备投入,根据执法工作实际需求,逐步配备先进的执法设备,如水质快速检测设备、水下探测设备等,提高执法工作的科技含量,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完善部门协同执法机制
1.进一步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水行政执法中的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2.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水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通报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实现信息互联互通。针对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建立联合专案组,统一指挥、联合行动,确保案件查处到位,有效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
(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1.持续完善水利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和清理工作,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时,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防范决策风险。
2.不断优化水利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强化法治工作监督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水利局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各科室、单位法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总之,水利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水利依法行政水平,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水利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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