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自治区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察布查尔县林业和草原局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局领导班子始终坚定法治信仰,自觉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全面履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将其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和林草工作。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难点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召开会议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2次。督促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林草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将林草法治建设同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贯彻“一规划两纲要”情况
(一)抓好“资源整合”,形成执法合力。一是严格执行《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行政执法各类制度,健全执法工作机制,把好执法办案关。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做到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2024年度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11起,其中3件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2件为毁坏林木案件,5件为滥伐林木案件,1件为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三是进一步调整完善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坚持党政同责,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林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担任乡(镇)级林长,行政村党组织书记任村级林长,分管林草工作的领导任副林长。设置县级林长2个,副林长2个。乡镇级林长27个,副林长14个。村级林长71个,副林长70个,实现三级林长全覆盖,安排责任到人,确保林草资源有人管。2024年开展县级林长(副林长)巡林8次,乡级林长(副林长)巡林164次,村级林长(副林长)巡林1692次,共发现问题120个,并都予以整改完毕。
(二)强化“三个重点”,夯实基础。一是强化执法能力培训,规范执法队伍管理。2024年组织25名干部参加州直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综合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均通过考试合格。二是做好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党组2024年工作要点,结合林业和草原执法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全年林业监督、执法、整改、长期保持执法的系统性。总结回顾上年执法工作,对薄弱点针对性加强学习。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对执法检查、询问等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并通过电子设备进行了保存。通过公示栏,公布行政执法处罚台账。三是着力解决涉及的林地纠纷、林地征占用补偿等突出的信访矛盾问题,积极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依法依规反映问题。2024年共受理信访事项2件,已办结2件。
(三)抓好“三项制度”的落实。做好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完善事前公开工作;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保存管理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严格遵循合法、公正、客观、全面的原则;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上会申请,召开党组会议对案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严格审核。
(四)开展监督执法日常检查,不断完善森林资源监督事项。对我县交通干线、更新造林、国储林等资源经营保护、林木采伐、造林更新等开展常态化监督。按照标准和规程监督林木采伐作业情况,采取现地核实的方式监督林地行政许可决定执行情况。今年以来向乡镇、个人下发采伐更新提醒短信136份,下放整改通知单23份。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协助参与涉林草案件讨论,涉及我局案件讨论第一时间听取法律顾问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五)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宣讲、宣传单等形式公开所有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让群众及时了解办理事项流程、资料清单。落实服务项目一个窗口办结,完善“一站式服务”工作,推行即办事项现场办结、承诺事项限时办结工作制,真正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今年以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331份;办理长期林地征占5起、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1起;办理长期征占草地28起、临时占用草原25起、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草原11起。
三、创新宣传载体,深入开展干部和群众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突出教育重点,狠抓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龙头,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通过组织举办法治讲座、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普法考试等多种形式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日活动。充分利用“3.12”植树节、 “宪法法律宣传日”活动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积极开展了法治宣传日、宣传月等主题活动,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等方式,推动了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扎实开展。今年来,我局组织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条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创新形式广泛宣传。我们在采用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发挥现代媒体作用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如在防火期,给广大群众发手机短信;通过手机微信,电视台宣传森林防火,保护绿色家园;我们在普法宣传教育中注重运用一定的形式,制造声势,扩大影响,增强社会宣传的广泛性,更注重社会宣传的持续性。在打击和处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无证运输木材、非法侵占林地、草地等违法活动中,都要进行相关法律的宣传,做到处罚一人一事,教育一村一乡。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林业和草原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察布查尔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没有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思维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队伍能力相对较弱。机构改革后林草部门承担的监管和执法涉及领域广,人员编制短缺,部分执法人员能力不足,专业知识欠缺,与工作任务量和工作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三是加大林业执法经费投入。改善办案条件,保证林业行政执法经费,解决办案必需的执法车辆,行政执法设备及第三方评估、评价、鉴定经费。
五、下一步建议、措施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从机构编制层面解决队伍人手紧缺问题,配齐持证执法人员,明确工作职责,通过培训、考试、交流等多种形式,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在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大林业执法经费投入。改善办案条件,保证林业行政执法经费,解决办案必需的执法车辆,行政执法设备及第三方评估、评价、鉴定经费。
三是协同湿地站、林管站、林检局等站所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贴标语、发放宣传册、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
察布查尔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2月28日
开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 主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察布查尔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ICP备案/许可证号:新ICP备09005056号,新公网安备 65402202000101号
网站标识码:6540220009,地址:察布查尔县查鲁盖街
联系电话:0999-3626646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