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植物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产地检疫合格证办理程序
办理依据:《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第十一条。
申办对象:生产经营森林植物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
料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条件:不得带有检疫对象及其它危险期性病虫害。
森林植物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产地检疫合格证办理审批程序:
1、生产经营森林植物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申请产地检疫;
2、受理申请的当地林检机构在生产期间或调运之前,派专(兼)职森检员按照《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操作规程》,对申报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产地检疫;
3、经产地检疫合格的,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
4、对不合格的,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报检单位应按规定进行除害处理;复检合格后再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
5、《产地检疫合格证》有效期30天。
察布查尔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8月21日
开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 主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察布查尔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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