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国家、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关于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编制本年报。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执法主体基本情况。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为察布查尔县医保局,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执法权限范围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领域行政执法相关工作,2025年度无行政执法委托情形。
(二)执法人员管理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察布查尔县医保局在岗并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共12名,全体执法人员均已通过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2025年,我局通过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执法案卷评查、线上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累计45人次,持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依据本单位法定职能及权责清单,我局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等行政职权。2025年度,我局无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无疑难复杂专项执法检查案件,未启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
(四)“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开展情况。2025年度,察布查尔县医保局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的《察布查尔县医保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等部门开展涉企联合行政检查7次,有效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检查过程中,严格落实“一事一批”“凡检查必通知”工作要求,严守行政执法“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规定,全面执行亮证执法、结果告知等制度规范。本年度监管工作中,圆满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次,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检查工作透明度与规范性。现场检查61家,涵盖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各类医保相关市场主体。检查重点围绕医保基金使用规范、药品价格执行、医疗服务行为合规性等核心内容,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医保领域市场秩序和基金安全。
(五)执法内部监督工作情况。察布查尔县医保局结合单位领导及执法人员岗位职责,专门成立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配备监督人员2名,明确监督机构工作职责与工作流程。2025年度,围绕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执法信息公示等关键环节,开展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检查2次,重点对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制定与公示、检查通知送达、现场执法规范、结果告知、检查记录归档、检查结果公示等全流程进行监督纠偏。全年检查计划执行率达100%,严格按照规定公示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及检查结果,确保执法全过程合法合规。
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2025年度,察布查尔县医保局未收到任何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投诉、举报事项。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对情况
2025年度,察布查尔县医保局无因行政执法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无因行政执法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2025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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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2025年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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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行政执法总数(件) |
行政许可(件) |
行政处罚(件) |
行政强制(件) |
日常检查(次) |
行政确认(件) |
行政给付(件) |
行政征收(件) |
行政征用(件) |
行政裁决(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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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罚没数额(万元) |
不予免予 |
从轻 |
减轻 |
从重 |
总数 |
不予实施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 |
总数 |
非现场检查 |
现场检查 |
双随机检查 |
专项检查 |
综合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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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 |
79 |
0 |
8 |
16.3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71 |
0 |
61 |
3 |
7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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