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依法统计,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强化法治监督力度。一是紧盯领导干部。以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为契机,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和统计违法警示教育,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引导领导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强化防治统计造假意识。二是用好党校阵地。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统计局班子成员在全县中青班上围绕依法统计开展业务讲解1场次,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统计能力,维护统计机构和人员职权。三是抓好统计人员培训。组织实施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采取多种学习形式,让统计人员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法治理论水平。四是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要求。配合县委巡察工作,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形成统计监督合力。
(二)完善法治机制。一是严格执行报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加大数据审核查询力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二是开展执法检查。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一套表调查单位数据质量核查、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清理纠正回头看等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对随机抽取的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三是强化工作保障。统计局党组坚决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与各项规章制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配齐配强统计人员,在政策、资源、人员等方面给予统计工作有力保障。
(三)深化法治宣传。通过“统计开放日”和“法治宣传月”等大型活动,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宣传重点,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四)强化队伍建设。一是组织报考执法资格考试。积极组织报考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力求解决执法力量短板问题。二是加强人员培养。通过举办统计培训班、召开业务培训会等方式,加强对统计工作人员的培养,树立依法统计观念,提升统计人员法治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度不足。统计法治宣传仍存在“大水漫灌”现象,针对企业统计人员、乡镇统计干事等不同群体的个性化宣传不够,宣传内容多以法律法规条文为主,结合实际案例的解读较少,导致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的知晓度和敬畏心不足。
(二)统计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执法力量不足,统计执法能力有待加强。全局统计执法持证人员仅2名,且存在执法经验不足、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目前,统计执法工作由各专业干部承担,力量明显不足,面对复杂的统计违法案件,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能力有待加强。同时,统计执法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不够健全,形成的执法合力不足,对隐蔽性较强的统计造假行为查处难度较大。
(三)法治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部分干部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将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割裂开来,在统计调查、数据审核、分析研判等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法治对统计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学习宣传贯彻相关重要论述和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统。
(二)带好统计队伍促作风建设。坚持按程序决策、按制度工作、按规定办事,规范从政行为。加强廉洁自律,转变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健全完善各类日常管理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
(三)推进统计法治普法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制定年度普法要点和责任清单,明确宣传重点内容,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年度上法治课一次,开展“双报到”党员进社区活动,宣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
四、下一步计划
(一)加大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摆在突出位置,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法治讲座等方式,每半年开展1次法治集中学习、1次法治业务培训,重点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不同统计调查对象,开展“定制化”法治宣传活动,全年组织企业、乡镇统计人员专题法治培训不少于2次,提升宣传实效。
(二)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商务工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每半年开展1次联合执法检查,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行统计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制作,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全年计划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三)推动法治业务融合,提升工作质效。将法治建设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把依法统计要求融入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审核上报、分析服务等各个环节,修订完善统计工作全流程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深入开展“法治统计”创建活动,培育统计法治文化,推动形成人人讲法治、事事守法治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台账,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统计领域法治建设水平,为自治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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