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首页面。选择相应的登录方式登录。
证书登录
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个体联络员登录
吊销未注销企业登录
第二步:登陆成功后,点击“企业自主申请”,选择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报。(以企业为例,个体、农专、吊销未注销主体登陆成功后首页都有此菜单)
第三步:点击“添加”,阅读弹出的提示,阅读完点击“确定”,进入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报填报页面,点击下拉选“是否正副本”,选择相应作废类型。
(一)、若选择“正本”,界面如图所示,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公示”
(二)、若选择“副本”,界面如图所示,需要再填写“营业执照副本编号”,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公示”
(三)、若选择“正副本”,需要填写“营业执照副本编号”,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公示”
注:1、点击“保存”仅为暂存,公示视为无效,只有点击“保存并公示”公示有效。
2、营业执照作废申明点击“保存并公示”后无法撤销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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