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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县卫健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2025-04-22      文章来源: 察布查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量: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落实“双随机”工作

按照“双随机”抽检工作要求,2024年双随机任务计划涵盖公共场所、放射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妇幼健康共六大项35个任务。按照“双随机”抽检工作要求,监督执法人员重点对各专业各场所管理组织、人员资质、档案建立、消毒流程、用品用具、开展相关检测等情况进行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监督完成率、任务完结率均达100%,出动卫生监督员70余人次,执法车辆20余台次,制作执法文书35份,立案3起,均已结案,共计罚款人民币3800元整。检查结束后及时反馈检查情况,监督结果及检测结果已第一时间上传至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并将抽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项,新办卫生许可46家,延续47家,变更5家;放射诊疗单位新办2家、变更2家、校验12家;生活饮用水单位新办7家,延续1家。2024年1月至12月公共场所许可注销51家。各种卫生行政许可证件底数清楚,发放严格,审批规范,管理有序。

在日常执法中对确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遵循自由裁量依据,2024年行政执法案件9起,其中公共场所4起,医疗卫生2起,放射卫生3起(简易程序3起);结案9起,罚款金额74398.15元,没收违法所得11719.63元。调查受理投诉举报13起,取缔非法行医摊点2处。

(二)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

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2024年共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22项,新办卫生许可55家,延续48家,变更7家,校验12家,办结率100%。其中公共场所审批98察布查尔县卫健委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三)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

2024年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25家次;检查学校38家次,托幼机构、幼儿园13家次。

检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及传染病防治88家102家次,其中县直机构3家,乡镇卫生院14家16家次,村卫生室38家40家次,个体诊所32家37家次,民营医院1家6家次。

强化农村供水站管理服务,上半年对全县水厂进行监督检查及现场审核指导,共计检查水厂13家次。

加强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监督,实地检查企业43家次,检查放射诊疗单位12家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家次;按照职业卫生试点工作方案2024年10月底前完成职业卫生分类执法工作;6月1日迎接自治区专家对一矿及县医院和孙扎齐卫生院的职业卫生及放射工作进行了检查。

(四)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

1、冬春季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

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5月30日开展冬春季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共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53家,其中县直医疗机构3家,乡镇场卫生院11家,卫生室14家,个体诊所24家,民营医院1家;同时于7月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抽查医疗机构10家次。主要检查内容包括:组织管理、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制作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

2、冬春季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

冬春季是新冠、流感、诺如病毒、胃肠炎等传染病以及肺炎支原体感染等疾病高发季节。公共场所人群密集,流动性大,易混杂各种污染源,设备及物品重复使用,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根据《关于做好冬春季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卫监函【2023】59号)文件精神,察布查尔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美容美发、住宿、室内游泳馆等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

3、冬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关于加强秋冬季学校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卫监函【2023】5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的扩散和传播,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2023年11月13日至今,对辖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学校57家次,幼儿园13家次。通过采取文件资料查阅、抽查核对、实地察看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的落实情况,“两案九制”、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预防接种证查验、环境消杀、应急物资储备、肺结核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4、开展自治县成立70周年“县庆”期间住宿场所专项监督检查

为切实保障自治县成立70周年“县庆”期间住宿场所卫生安全,对辖区内住宿场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前期检查的住宿场所进行了回头看。重点检查各住宿场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及各类制度、检测报告的公示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消毒间、布草间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等,现场查看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及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县庆期间人员的住宿卫生安全并进行了量化分级。截止到目前共监督检查住宿场所21户次。

5、认真落实安全套推广项目工作

为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不断加强住宿业尤其是民宿客栈的免费安全套发放和管理工作的督导。安排专人负责督促28家宾馆、旅店、招待所及娱乐场所的安全套发放、登记上报安全套专项工作月报表和数字统计上报工作。2024年1-9月对住宿业及娱乐场所共发放安全套15300个,实际使用安全套13525个,发放提示牌42个。同时对28家住宿场所安全套的摆放、宣传和卫生管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六)全面落实宣传培训工作

将监督检查与宣传培训相结合,进一步巩固重点场所管理者及工作人员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理解,帮助其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及时纠正存在的违规行为。2024年针对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企业从业人员、卫生监督协管员、乡镇执法人员开展相关培训班9期,参与培训人数400余人;安排监督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班7期,参与培训人员27人次;借助“3·15”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集中开展法律宣传活动2场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受教育活动群众300余人。

二、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存在问题

(一)主要措施

1、打造“以人为本”服务工作平台

进一步改善卫生政务窗口服务,办事指南明晰,许可流程明确,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办证事宜一次性告知,简化办事程序,随时申请、随时审批、随时办理,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许可情况,发布服务动态,加强宣传力度。健全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由业务科室积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开展现场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确保相关场所的后续卫生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2、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日常监督及普法工作

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同期开展常规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通过共性问题自查、不定时抽查、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等方式,不断规范全县各行业各场所经营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做好日常普法及现场指导,在日常对被监管单位开展监督执法的同时进行普法宣教,借助各类节日及相关平台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

同时在2024年双庆、五一、中考、高考等重要节日、考期举办前及举办过程中,均结合监督执法做好后勤保障,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开展相关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培训,对辖区内接待场所实施动态监管,对重点岗位进行卫生监督指导,严查卫生设施运转、公共用具清洁消毒等工作的落实,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确保风险隐患无遗漏。

3、全面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稽查科作用,在督促全体执法人员学好业务知识的同时要求严格执法,杜绝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畅通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渠道,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卫生执法监督和服务体制。二是加强三项制度落实。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及时在察布查尔县政府网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加强移动执法终端、便携式打印设备、快速检测设备在各种场合的使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必须经过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透明。三是强化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才建设。不定期从理论、法律法规、执法实战训练、技能提升等方面开展网上网下业务学习,提升执法素质和能力以适应新增职能的新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1、监督力量的配置与上级要求达到的监管效果不相匹配。随着新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各项专项整治的开展,对相对人监管要求日益提高,专项整治及长效管理机制推行中监督力量牵制很大,整治力度受到限制。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薄弱,无法进行人员监督任务精细化,监督人员均身兼数职,监督任务繁重,不能很好地进行专业区分和深入学习。

2、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力度和深度不足,被监管对象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知晓程度有所欠缺,开展宣传工作时受资金、人员、场地等因素影响和制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突出重点难点,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推进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再上台阶。一是继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与医疗机构、职业危害企业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绩效评价、健康企业申报等工作相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国家分类监督指标体系,全面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和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二是全面落实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与教育、供水、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通报,形成工作合力。

2、继续加强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和传染病防治综合评价工作,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服务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3、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关于开展自治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伊犁州直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等要求,继续推进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并全面做好自查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健全辖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档案,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4、继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监管场所负责人的法律意识,通过开展持续不断的监督指导,帮助其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促进各行业卫生管理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察布查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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