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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三季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台账

2025-12-17      文章来源: 察布查尔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金额(元) 没收违法所得(元) 处罚程序(简易/普通/听证) 执法类别
1 察农(农安)罚〔2025〕3号 陈*新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陈*新 2025年4月27日,察布查尔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对察布查尔县绰霍尔镇龙沟村蔬菜基地上市大棚蔬菜进行了监督抽查。其中该基地种植户陈*新大棚种植的芹菜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w[2025]05001)显示,该批次抽检的芹菜(抽样编号:XJDQ25007)所检项目中百菌清残留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标准值为5mg/kg,检测结果为6.32mg/kg,判为不合格产品。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025.7.21 500 360 普通 农产品
2 察农(兽药)罚〔2025〕1号 伊犁雷*姐兽药销售有限公司经营假劣兽药案 伊犁雷*姐兽药销售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3日,察布查尔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伊犁雷*姐兽药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兽药店涉嫌经营假劣兽药:菌毒痢绝穿心莲口服液(1盒)、氨茶碱注射液(3盒)、葡萄糖注射液(2盒)。 罚款,没收假劣兽药。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规定,参照《自治区自由载量基准(试行)》“违法情节:当事人违法情形一般,主动停止经营假劣兽药行为的、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货值金额2.9倍以上3.8倍以下罚款”的规定。 2025.7.1 288 0 普通 兽药
3 察农(大工)罚〔2025〕4号 许*持逾期未签注大型工程机械操作证并驾驶无牌大型工程机械在道路上行驶案 许* 2025年8月10日18时48分,接伊宁市交警支队电话称:在察布查尔县G218过境公路绰霍尔镇至米粮泉乡服务区处,许*驾驶型号为徐工LW200FV型轮式工程机械(装载机)在G218过境高速公路上行驶,经现场执法民警检查发现,许*所持大型工程机械操作证已逾期4年4个月(有效期为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未签注属无证驾驶,许*所驾驶的轮式装载机也未办理牌证,属无牌大型工程机械。2025年8月11日11时30分移交至察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进行处理,现场查验与公安交警核查无误。 罚款。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大型工程机械设备驾驶证、操作证应当每年进行1次签注。签注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驾驶人员应当向农机监理机构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安全背景审查资料。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道路行驶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机监理机构依据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其他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由县(市)以上农机监理机构处二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的牌证,擅自将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投入使用的;(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牌证的,或者使用其他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牌证的;(三)未取得大型工程机械设备驾驶证或者操作证驾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的;(四)驾驶与本人驾驶证、操作证不相符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或者驾驶未按照规定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的。对伪造、变造的牌证予以收缴。 2025.8.15 3000 0 普通 农机(大工)
4 察农(大工)罚〔2025〕5号 王*海所属大型工程机械逾期3年零4个月未检验案(2022年4月至2025年8) 王*海 2025年8月12日,在察布查尔县交警大队农机业务窗口,王*海所属牌照号为新40工—05103、型号为:临工LG936L型轮式装载机,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其所属的大型工程机械已逾期3年4个月未检验(2022年4月至2025年8月)。 罚款。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应当每年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道路行驶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机监理机构依据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其他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由县(市)以上农机监理机构处二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的牌证,擅自将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投入使用的;(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牌证的,或者使用其他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牌证的;(三)未取得大型工程机械设备驾驶证或者操作证驾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的;(四)驾驶与本人驾驶证、操作证不相符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或者驾驶未按照规定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的。对伪造、变造的牌证予以收缴。 2025.8.18 2000 0 普通 农机(大工)
5 察农(大工)罚〔2025〕6号 郑*海所属工程机械逾期4年未检验案    (2021年9月至2025年9月) 郑*海 2025年9月2日,郑*海在察布查尔县交警大队农机业务窗口办理车辆年度检验时,经农机执法人员现场查验发现其所属大型工程机械牌照号为新40工—05254、型号为:临工L955E型轮式装载机,已逾期4年未检验(2021年9月至2025年9月)。 罚款。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应当每年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道路行驶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农机监理机构依据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其他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由县(市)以上农机监理机构处二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的牌证,擅自将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投入使用的;(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牌证的,或者使用其他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牌证的;(三)未取得大型工程机械设备驾驶证或者操作证驾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的;(四)驾驶与本人驾驶证、操作证不相符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或者驾驶未按照规定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的。对伪造、变造的牌证予以收缴。 2025.9.8 2000 0 普通 农机(大工)
6 察农(农机)简罚〔2025〕2号 闵*布无证驾驶联合收割机案 闵*布 2025年9月9日18时02分,闵*布驾驶牌照号为新40-L4956、型号为纽艾格新时代联合收割机,在绰霍尔镇布占村四队玉米收割现场,执法人员在依法检查时发现闵*布所属联合玉米收割机无驾驶证状态收割玉米,经检查属无证驾驶。 罚款。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025.9.8 200 0 简易 农机
7 察农(农机)简罚〔2025〕3号 阿*肯别克·沙***克无证驾驶拖拉机案 阿*肯别克·沙***克 2025年9月15日13时18分,阿*肯别克·沙***克驾驶牌照号为新40—29044、型号为东方红—454型轮式拖拉机,在Y042线孙扎齐牛录镇至Z762线薰衣草主题公园处道路上行驶,执法人员在依法检查时发现阿*肯别克·沙***克无驾驶证,车辆未检验,经现场查验属无证驾驶,车辆未参加年度检验。 罚款。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三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 2025.9.15 200 0 简易 农机
8 察农(农机)简罚〔2025〕4号 苏*兰·阿**江无证驾驶拖拉机案 苏*兰·阿**江 2025年9月16日12时10分,苏*兰·阿**江驾驶牌照号为新40—38134、型号为向阳红—404型轮式拖拉机,从北向南方向在爱新色里镇伊车街上行驶,执法人员在依法检查时发现苏*兰·阿**江无拖拉机驾驶证在道路上行驶,经现场查验属无证驾驶。 罚款。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025.9.16 200 0 简易 农机
9 察农(农机)简罚〔2025〕5号 阿*衣·胡***克驾驶拖拉机超限超宽案 阿*衣·胡***克 2025年9月16日17时40分,阿*衣·胡***克驾驶牌照号为新40—03824、型号为道依茨法尔—SH904C型轮式拖拉机,在天山水泥厂至X716县路段道路上行驶,执法人员在依法检查时发现阿*衣·胡***克所驾驶的拖拉机拖车拉运货物超宽、超载、超长(拖车拉运货物宽度5.5米、全车长度14米、高度3.2米)。 罚款。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构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并处暂扣1个月驾驶证、操作证的处罚:第五款违章载乘人员和装运货物的。 2025.9.17 100 0 简易 农机
10 察农(农机)简罚〔2025〕6号 孙*仁所属联合收割机逾期未检验案 孙*仁 2025年9月17日,孙*仁在察布查尔县交警大队农机业务窗口办理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业务时,经农机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其所属联合收割机已逾期3年未检(2023年至2025年)联合收割机牌照号为新40L3887、型号为久保田4LBZ-172型联合收割机。 罚款。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的;拒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 2025.9.17 200 0 简易 农机
11 察农(农机)简罚〔2025〕7号 陈*兴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证书和牌照的拖拉机投入使用案 陈*兴 2025年9月16日19时10分,陈*兴所属的型号为双利-美洲豹—2104型轮式拖拉机(生产日期:2019年10月,发动机型号:WP6G220E330,出厂编号:005P219100934)在堆齐牛录乡政府北面田间作业,执法人员在依法检查时发现陈*兴所驾驶的拖拉机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经现场查验发现,该拖拉机属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投入使用的拖拉机。 罚款。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补办的,责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025.9.17 200 0 简易 农机
12 察农(农机)简罚〔2025〕8号 谢*里扎提·布**尼无证驾驶拖拉机案 谢*里扎提·布**尼 2025年9月25日12时25分,谢*里扎提·布**尼驾驶牌照号为新40C1337、型号为东方红—704型轮式拖拉机,在阔洪奇乡买尔盖孜北街从北向南方向行驶,执法人员在依法检查时发现谢*里扎提·布**尼无拖拉机驾驶证在道路上行驶,经现场查验属无证驾驶。 罚款。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025.9.25 200 0 简易 农机
13 察农(农机)简罚〔2025〕9号 王*健驾驶拖拉机超宽案 王*健 2025年9月25日16时左右,王*健驾驶牌照号为新40—39311、型号为东方红—LX954型轮式拖拉机由南往北方向在S237伊昭公路(伊犁创锦犇牛牧业有限公司十字路口处)上行驶,执法人员在依法检查时发现王培健所驾驶的拖拉机拖车拉运货物超宽(拖车拉运货物宽度5.2米)。 罚款。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构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并处暂扣1个月驾驶证、操作证的处罚:第五款违章载乘人员和装运货物的。 2025.9.25 100 0 简易 农机
14 察农(农机)简罚〔2025〕10号 加*肯别克·阿***力驾驶拖拉机超宽、超高、超载案 加*肯别克·阿***力 2025年9月28日10时40分,加*肯别克·阿***力驾驶牌照号为新40C0819、型号为东方红—MF704-6(G4)型轮式拖拉机由东往西方向在X715(清泉村村委会大门口处)公路上行驶,执法人员在依法检查时发现加尔肯别克·阿***力所驾驶的拖拉机拖车拉运货物超宽、超高、超载(拖车拉运货物宽度3.55米、高度5米)。 罚款。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构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并处暂扣1个月驾驶证、操作证的处罚:第五款违章载乘人员和装运货物的。 2025.9.28 100 0 简易 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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