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防止返贫监测范围(2025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监测范围参考值为9000元)作为收入参考,同时综合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因素,经综合研判后,确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原则上,申报监测对象应具有农村户籍(易地扶贫搬迁,含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口、在城市规划区居住的没有享受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的农转非家庭)且至少存在以下返贫致贫风险之一的,均可申报。
1.家庭唯一住房出现安全问题,无力解决;
2.吃水遇到困难,家庭无力解决,包括断水超过1个月、水质有问题、取水距离较远(时间较长)等;
3.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长期慢性病等,医药费较高,无力负担;
4.学生上学开支较大,家庭无力负担;
5.因灾、因意外事故等造成收入大幅减少或支出大幅增加,家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
6.家庭成员中残疾人较多且重度残疾,生活收入水平较低且来源不稳定。
二、申报方法
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以下方式申报。
1.找干部。向所在村(社区)申报,易地搬迁群众和随迁群众向所在安置区申报;
2.打电话。拨打0999-3620219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科咨询热线电话申报;
3.扫“一码通”。使用微信扫描“新疆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一键申报二维码,登录后按照流程进行操作(详见申报流程图)
(1)第一步: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2)第二步:点击一键申报(本人办理或者代人办理),按照提示填写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申请原因、居住地址等信息后点击“提交”。
(3)第三步:核实居住地址后点击确认。
(4)第四步:乡村干部15日内完成入户实地核查和核查结果反馈,可通过点击“申报记录查询”查看核查结果。
三、申报须知
1.如申报监测对象,需要配合我们开展入户核实,需要如实准确提供家庭和成员有关情况信息,并授权我们依法依规核查核实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经村内评议公示,由县乡逐级审核批准。
2.如已成为监测对象,我们将根据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从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健康帮扶、教育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综合保障、社会帮扶等方面选择对应措施进行帮扶。
3.如家庭困难问题已经稳定解决,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且持续稳定原则上不少于半年,经过入户核实、评议公示和审核批准后,将认定返贫致贫风险已经消除,此后不再进行针对性帮扶。
4.风险消除后,如家庭出现了新的困难问题,可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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