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县涉企类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单位: 察布查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年3月20日 | |||||||||||
序号 | 实施主体 | 事项名称 | 涉及行业领域 | 事项类型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检查项目 | 检查必要性 |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备注 |
1 | 县住建局 | 对县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 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专项 | 在建项目100% | 1次 | 现场检查 | 1、监理企业综合管理情况; 2、监理企业市场行为情况; 3、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情况; 4、现场质量安全管控情况; 5、监理资料管理情况。 |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县住建领域监理市场秩序、提升监理行业整体素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 |
2 | 县住建局 | 对自治县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 | 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综合 | 在建项目100% | 1次 | 现场检查 | 1、参与建设的各方市场行为; 2、相关前期手续办理情况; 3、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检查; 4、现场执业人员配置及履职情况; 5、现场实名制落实情况; 6、扬尘治理情况; 7、建筑材料生产厂家质保资料; 8、农民工专户设置及农民工工作发放情况。 |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县住建领域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建筑行业整体素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 | |
3 | 县住建局 | 对县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复工复产专项检查 | 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专项 | 在建项目100% | 1次 | 现场检查 | 1、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一次项目参建各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例会。 2、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起重设备进行一次检测。 3、实名制设备能够正常使用,智慧工地设备接入平台。 4、扬尘治理做到6个百分之百,扬尘检测设备安装到位。 |
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 | |
4 | 县住建局 | 对县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 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专项 | 在建项目100% | 1次 | 现场检查 | 1、三级安全教育方面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监理单位履职方面。 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方面。 4、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方面。 5、扬尘治理方面。 6、实名制平台及智慧工地使用管理方面。 |
进一步做好节假日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 | |
5 | 县住建局 | 对县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月专项检查 | 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专项 | 在建项目100% | 1次 | 现场检查 | 1、三级安全教育方面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监理单位履职方面。 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方面。 4、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方面。 5、扬尘治理方面。 6、实名制平台及智慧工地使用管理方面。 |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各族群众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 | |
6 | 县住建局 | 对县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月专项检查 | 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专项 | 在建项目100% | 1次 | 现场检查 | 1、检查辖区内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渗漏、隔音、开裂等质量问题。 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治理。 |
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县的工作安排,全面提升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品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 | |
7 | 县住建局 | 对县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日常监督 | 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综合 | 在建项目100% | 每月2至3次 | 现场检查 | 1、三级安全教育方面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监理单位履职方面; 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方面; 4、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方面; 5、扬尘治理方面; 6、实名制平台及智慧工地使用管理方面。 |
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的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 | |
8 | 县住建局 | 对县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检查 | 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专项 | 在建项目100% | 1次 | 现场检查 | 1、值班人员的生活用电、用气、取暖等; 2、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 3、对易燃、易爆物品要集中存放,做好登记,采取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4、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管理规定。 |
冬季是各类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冬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扬尘治理工作,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 | |
9 | 县住建局 | 对自治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专项检查 | 房地产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 100% | 每季度1次 | 专项检查 | 房地产开发资质、商品房销售、资金监管 |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察布查尔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 |
10 | 县住建局 | 对自治县房地产经纪公司专项检查 | 房地产经济 | 房地产经济 | 100% | 每季度1次 | 专项检查 | 存量房交易、从业人员证照 | 为规范房地产经纪公司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经纪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 |
11 | 县住建局 | 对县域内物服企业服务管理检查 | 物业企业 | 物服企业服务管理检查 | 100% | 每月1次 | 专项检查 | 基础服务、设施设备管理、安全与秩序维护、收费管理 | 为规范物业企业经营行为、加强物业管理服务、促进物业服务平稳健康发展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 |
12 | 住建局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管理和监督工作 | 供热企业 | 无 | 100% | 每季度1次 | 现场检查 | 1、供热企业是否对养护范围内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履行养护维修责任,保证城市热力设施安全、稳定、正常运行; 2、不得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3、采暖期内是否安全、稳定、连续、保质保量供热或者擅自停止供热。 |
为规范城镇供用热管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维护和保障供热单位、用热户的合法权益。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 | |
13 | 住建局 | 对县域内燃气安全检查 | 餐饮行业、燃气经营企业 | 综合 | 100% | 每月1次 | 现场检查 | 1、重点对辖区内餐饮店液化气瓶、天然气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是否安装燃气自动报警器、自闭阀、金属波纹管、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畅通等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 2、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等方面开展检查。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安委会关于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全力化解重大安全隐患,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察布查尔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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