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县依法治县办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察布查尔县贯彻落实<伊犁州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的任务清单》要求,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责任。现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领导班子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和基层党组织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住建各项工作之中,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学习情况组织开展交流研讨。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完成4次年度学法内容。二是主要负责人推进解决重大法治问题,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亲自对依法治建重要工作进行部署推进,及时调度处理住建领域有关重大法治事项,研究解决涉法涉诉、投诉举报案件等问题,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开展党政一把手讲法治课,由局党组书记为局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讲授题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规体系》的法治课。
(二)开展依法行政情况
一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建议。2024年我局共办理新增行政诉讼案件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二是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试行)》。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召开业务培训会和工作推进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载体建设,完善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目录的细化分解和责任分工,加强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平台建设,方便公众查阅利用。四是做好法律顾问选聘和公职律师管理工作。2024年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聘用法律师顾问2名,鼓励在编干部考取法律资格从业证,加入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三)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公布年度普法课题;结合“宪法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活动,对照普法清单和普法课题,结合实际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小区、进工地、进企业”等活动。二是在行政执法中实时开展普法活动。相关执法科室结合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实时开展普法活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检查实时开展普法活动,结合办理重大信访、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实时开展普法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协助打造自治县法治教育基地,撰写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篇,制作普法视频1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法治为企办实事活动,畅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四)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举办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1次,同时组织开展全体持证行政执法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完成行政执法网络培训60课时,全部取得结业证,培训结业率100%。二是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认证考试,2024年共有9名同志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截至目前全局共35名持证行政执法人员;三是积极参加自治区住建厅举办的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及其他相关综合业务培训,开展书面法治交流研讨,累计培训15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离法治政府建设创建标准还存在差距,与人民群众、服务对象的期盼和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一是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有待加强,行业法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仍需要从法规制度建设层面加快推进;二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个别执法人员违规现象偶有发生,仍需加大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强,普法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少数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强,住建行业少数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需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培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稳步推进包容审慎和柔性执法。继续聘请法律顾问为行政执法保驾护航。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反馈和通报。落实行政应议应诉工作要求,做好负责人出庭应诉、复议抄告等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加强机关单位的法治宣传。通过座谈会、法治培训会等方式,继续加深领导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多种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察布查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1日
开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 主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察布查尔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ICP备案/许可证号:新ICP备09005056号,新公网安备 65402202000101号
网站标识码:6540220009,地址:察布查尔县查鲁盖街
联系电话:0999-3626646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