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察布查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面指导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城市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负责市政管理、城市环境卫生、城建执法、城市管理、城市非机动车道内交通管理、住建系统应急管理等职责。
(二)承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牵头组织综合验收。
(三)承担城市市政工程、公用事业的建设、维护、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县城排涝、燃气、供暖管理工作。
(四)承担规范房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商品房屋预售、销售管理及预售资金的监督;负责商品房的预售制订、验收备案;监督管理房产开发市场、房产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产中介服务市场和商品房租赁市场。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场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六)承担物业管理行业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培育和监督物业管理市场;负责审定、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代收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指导县城房屋维修养护和稍后服务管理工作。
(七)承担人民防控相关工作。
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负责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职能监督。
(八)承担推进自治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建筑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节能减排。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档案、政务公开、对外联络、重要文稿的起草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调研、督查工作。
(二)察布查尔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对城市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方面的监督;负责对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因建设等特殊需要,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临时堆物的审核和管理;负责对在城市建筑物和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审核和管理;负责对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理。强化综合执法工作。
(三)察布查尔县房地产服务办公室
承担自治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产市场监测、调控、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城镇房屋交易监管,商品房销(预)售及合同备案管理;负责城镇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机构的资质及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房屋产权登记前的纠纷调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房产价格、房产广告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产开发项目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代收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指导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县城房屋维修养护和售后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以及备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工作;负责物业服务纠纷的调处工作。
(四)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研究制订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对全县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规范和指导,推动智慧化工地建设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合同、市政房建项目招投标进行管理;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和施工项目监察;负责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格审查或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外地进入察布查尔县施工企业的登记和管理;负责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保障监督检查,参与建筑业农民工的劳务工资纠纷调解;负责工程使用安全和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生产,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指导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管理;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和建造师资质管理与培训,组织全县起重设备、特种设备作业和材料设备人员培训与管理;负责组织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及协调培训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减排工作,新型建材使用和推广;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
(五)质量安全监督站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建筑企业市场行为;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程验收、消防、人防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带动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就业培训和青蓝工程工作。
(六)项目办
负责统筹全局工程项目的编制申报、前期手续、招投标等工作;负责住建领域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报送;负责历年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联系各科室,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收集汇总上报项目资料;负责城建统计年报报送;负责联系城投集团、房地产开发项目。
(七)财务室
负责局机关、房产办、安居办、保障性住房、市政公司、维修基金的账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款的收缴工作;负责各类审计、报表等工作;负责各类票据的整理工作;负责人事工资、资产管理和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办公地址
察布查尔县新城区扎普善街
四、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99-3622204
五、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10:00-14:00,16:00-20:00(夏季)/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休息。
察布查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8日
开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 主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察布查尔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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