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登录| 注册  
无障碍|
今天是:

结案公示(2024-07-6-001)

2024-09-04      文章来源: 察布查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结案公示

行政处罚机关察布查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案件名称及编号伊犁汇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对检测机构未建立建设工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编号2024-07-6-001

当事人伊犁汇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内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较重违法行为在期限内改正,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作出伊犁汇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处以15000元罚款

执行情况1.经在本局财务室核实,2024827日,罚款15000元已缴纳。2.逾期缴纳罚款产生的加收罚款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并采纳县法院建议不再加收。

结案日期2024829

                    察布查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4830


相关解读: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