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今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和2020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报,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各乡镇(场)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应急处置力度,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时间上以汛期为重点,空间上以山区丘陵地区等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为重点,手段上以巡查排查、督促检查、宣传培训演练为重点,努力提高地质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做到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场)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坚持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原则。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3.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场)政府要加强宣传,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和预报预警体系,变消极被动的应急避灾为积极主动的减灾防灾,使地质灾害防治与理协调统一。
4.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段实施的原则。重点抓好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各乡镇(场)政府把握牧民春、夏、秋季节还草场地段为重点开展隐患点巡查,对已发生或潜在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并对其复活性和危险性进行评估,要逐一编制好防灾预案,防灾责任人及监测预警人员。
二、组织机构
成立防灾工作领导机构。县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县长为第一防灾责任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成员部门要相互协作,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的强大合力,提高防灾减灾效果。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等紧急情况时,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与职责,积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气象部门负责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雨情等气象信息,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水利工程、水库及其输水管线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及时准确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水情等水文信息;住建局负责城镇及重要建筑设施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交通局负责国道、省道、县道以及通村路等沿线和道路施工区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确保救灾物资、设备、药品、食品的运输顺畅;发改委、民政局负责加快灾后重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等工作;财政局负责为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提供必须的资金保障;地震部门负责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准确地震信息;文旅局负责旅游区、旅游景点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的通讯畅通;民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工信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在地质灾害发生后,及时设置避难场所、灾民安置点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入驻大企业集团、地质勘查单位、新建重大项目、水库和水利设施建设单位、矿山企业单位等按本方案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关桂珍(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春山(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何 龙(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振宇(县政府党组成员,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丁黎明(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局长)
帕提曼·夏力甫汗(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局长)
朱 涛(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薛凯华(县交通局党组成员、局长)
夏力扎提·阿布迪沙(县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局长)
杨红艳(县卫健委党委委员、主任)
吴丽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局长)
赵建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局长)
沙依劳(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局长)
廖 江(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伊 胜(县气象局局长)
范春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主持工作)]
韩海刚(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姚建东(县供电公司经理)
樊海军(县电信公司经理)
肖应军(县移动公司经理)
盛 娟(县联通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丁黎明同志兼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三、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及概况
我县位于新疆西天山支脉——乌孙山北麓,伊犁河以南辽阔的河谷盆地。其地势,南高北低,南部为山区、丘陵,中部为倾斜平原,北部为伊犁河冲积平原。境内南部群山叠嶂,沟谷密布,地质环境比较脆弱,年降雨分布极为不均,极易发生地质灾害。我县共有各类地质灾害144处,主要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其次为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其中滑坡51 处,崩塌80 处,泥石流5条,地面塌陷8处。按行政区划分,我县地质灾害分布全县13个乡镇及团场,数量最多的是琼博拉镇,有40处,其次是坎乡有38处,再次是加尕斯台镇有18处,团场直属有14处,爱新舍里镇有11处,堆依齐牛录乡有10处,海努克乡有1处,县直属用地共有灾害点12处。
四、2020 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2020 年降水量较往年正常偏多,降水主要集中在5—9 月份,区域性暴雨天气出现次数较常年偏多,且多雷雨和短时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易形成灾害,需高度提防。全县各级各部门和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提前做好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学校、集市和单位等重点人群密集区域的救灾防范工作,制定好应急预案,落实好监测人员,确定好撤离路线,组建好抢险队伍,储备好救灾物资,随时做好备战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因灾损失。同时要特别注意10 ~11 月,防范异常强降雨及区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
五、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
1.滑坡:主要分布在自治县南部山区沟谷两侧及陡峻的斜坡上,相对集中分布于坎乡的苏阿苏沟,琼博拉镇的大(小)博乐沟、索敦布拉克沟一带,沿扎格斯台河两侧有所分布,扎库齐牛录乡的库克沙衣沟,爱新舍里镇的夏克尔玛一带,种羊场片区管委会的红海沟夏草场,森林公园等地。海拔多在1000—3000米,第四纪覆盖较厚,冲沟大多呈南北走向,滑坡多分布在冲沟、林场公路、牧道等地的东西两侧,坡度在25-40度,斜坡相对高度100-300米,属于重点(次重点)防治的中易发区。以上区域主要是牧民集中居住的春、秋牧场和夏草场,在时间上多发生于春秋季节和融雪汛期,特别是在3月—10月份期间,易突发滑坡继而发生洪水和泥石流,破坏草场和牧道,危害牧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崩塌、崩塌多为基岩崩塌,主要分布在自治县中高山区基岩裸露的陡崖地段,伊昭公路山区段、切吉沟、梧桐沟、洪海沟等。坡度多数大于45度,高度大于20米,坡面凹凸不平的陡崖处,坡体稳定性差,因人为工程爆破或自然风化等形成的裂隙较为发育,岩体较为破碎,部分岩块处于临空、半临空状态,多为倾倒式崩塌,属于重点(次重点)防治的中易发区。以上区域破坏道路,威胁交通运输、人员、牲畜、设备。
其次分布于大河灌区两侧局部地段,对引水渠道有破坏作用,属于一般防治的不易发区。该区域威胁岸上部分居民及房屋、财产安全。
3.地面塌陷:地面塌陷位于煤矿区,主要分布于坎乡阿尔玛勒煤矿区、扎格斯台煤矿区、琼博乐煤矿区、梧桐沟煤矿区和塔拉迪煤矿区。境内地面塌陷多为煤矿采空区冒顶形成地面塌陷,由于采煤,地下煤层被大面积采空后使煤层上部的岩层失去支撑,稳定性被破坏,随之产生弯曲变形,并在降水浸渗作用下,导致地表岩土塌陷,形成地面塌陷坑洞,属于重点防治的中易发区。以上区域破坏地表形态、植被,危害居民安全及工程设施,危害矿山安全生产。
4.泥石流:自治县境内的泥石流地质灾害分布在几大沟谷中,在中高山区的发育程度较低,主要分布在中低山区,如琼博拉镇霍吉尔台沟、红海沟、琼博乐沟(森林公园),县城南部各条水系河滩冲沟等地。沟谷大多无常年性水流,有少数常年性水流,流量不大。沟谷形态在平面上呈直线状,上游呈树梢状窄浅,相对高度小于100米;中下游宽深100-300米;沟口无堆积扇。沟谷横断面呈U型,沟谷较宽,沟道纵坡小,在5-10﹪之间;沟谷两侧虽然斜坡较陡且发育有黄土状亚砂石滑坡,松散移动,规模较小,有少数小型滑坡的滑体堵塞在沟床内,滑体也处于基本稳定状态。由于沟内植被覆盖较好,暴雨不易汇集形成洪水,加上沟道纵坡小,沟内松散碎屑物质的启动条件不足,不易形成泥石流。冲沟沟口发生的泥石流,会破坏道路,威胁交通运输,人员、牲畜、房屋等,属于重点防治的中易发区。
5.群测群防重点隐患点
(1) S237省道(伊昭公路)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该路段内共有滑坡3处【010017(中型)010018(小型)--010019(中型)】、崩塌出18处【020005-020008,020058-020071,小型】威胁着过往行人、车辆、牧畜。防治措施:地质灾害汛期(4-9),相关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发现险情,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在地质灾害隐患易发路段设立醒目的警戒牌,提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路段(所需防护斜坡和岩石上)安装防护网。对局部不稳定的危石、破碎岩体进行清除、削坡,有险情发生的前兆时,由监测员通知人员、牲畜及时搬迁撤离。加强联系,信息共享。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加尕斯台镇人民政府、琼博拉镇人民政府。
(2)琼博拉乡森林公园检查站山区林场管护所上段1.5公里处滑坡隐患。沟谷西坡,有一处极不稳定的残存滑坡形成“圈椅形”,主要成分为黄土状亚砂石,结构松散,在汛期随时危及转场牧民及游客人员的安全通行。产生地质灾害的诱发原因与降水、融雪和地震有关。防治措施:由山区林场负责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在主裂缝两侧设置观测标尺,每日进行监测1次,雨季加密监测认真记录检测数据,当发现有险情时立即发出预警信号,通知附近所有人员及时撤离到预先规定的安全地,同时立即封闭该路段,禁止人员、车辆的通行,并上报有关单位采取防灾措施。
责任单位:琼博拉镇人民政府和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察布查尔分局。
(3)苏阿苏沟东坡滑坡群隐患。该滑坡群目前仍处于不稳定状态。由于山坡纵坡度大,常年有水且融雪期和汛期流速快、流量大,一旦整体突发滑坡继而发生泥石流,易堵塞泄洪沟,形成堰塞湖,将严重危害到苏阿苏沟下游村庄人员生命与财产安全。防治措施:由坎乡人民政府密切注意该滑坡群动向,定期监测,汛期、雨季做好预警预报及人员撤离工作。
责任单位:坎乡人民政府。
(4)加尕斯台煤矿地面塌陷坑分布面积约700平方米,大小塌陷坑共计15-20个,可见深度一般在10-15米,塌陷坑基本呈圆形,呈长列式排布,坑口直径最小约4米,最大达8米,伴生裂缝形态呈弧形东西向展布,最大宽度0.4米,可见深度0.6米,表层岩性为第四系上更新统冲洪积砂砾石,下伏侏罗系西山窑组(J2X)砂岩。该矿对这些塌陷坑均未做任何治理和保护措施,存在一定的威胁,特别是原腾达煤矿(现已关闭)地面塌陷。主斜井向西南方向延伸的采空区地表已出露多处裂缝和规则不一的大小坑,与通往该镇努拉洪村的道路连成一片,对过往人员及车辆构成威胁。产生地质灾害的诱发原因与降水有关。防治措施:责任单位为加尕斯台镇人民政府在地面塌陷区树立警示牌,将塌陷区封闭,提醒矿区生产人员及过往牧民注意安全,避让为主,人员牲畜不要在地面塌陷区段停留。
责任单位:加尕斯台镇人民政府。
(5)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全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乡镇(场)要根据乡镇(场)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以及降雨、洪水等趋势预报,及时编制并公示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分布、危害预测、重点防范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时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监测防范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林业和草原局、供电公司、住建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加强地质隐患点巡查、监测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每年汛期(4-9月)是地质灾害易发期,县自然资源部门要适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开展责任范围内的地灾隐患巡查,落实监测责任人。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体变化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等情况。要充分利用已建立的“乡村为主、预警到户”的群测群防体系,采取汛期巡查与常规监测相结合、专业单位监测与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与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监测责任,由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组织负责落实;危及公路、水利、林草、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监测,其它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由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负责监测。
3.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乡镇、各机关单位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汛前完成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抢撤方案”,确保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户,逐点落实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实现“两卡”和“预案”的全覆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本辖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要在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禁止受威胁对象进入危险区,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气象局,要在汛期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进一步实施地质灾害短时、临近预警预报,及时提供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
4.加强工程管理。各乡镇场和建设规划部门首先要加强农村村民开山削坡建房安全管理和建房规划管理,特别是移民搬迁安置点的管理,切实做好建房选址,避开地质灾害隐患,明确开山削坡建房安全管理,各乡镇(场)人民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二是对已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积极采取力所能及的治理措施:如填埋拉张裂缝,在滑坡体上种草还林、人工开挖排水沟,在滑坡体下部砌护挡墙、加大支撑力等措施,减小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三是加强集镇规划、移民搬迁小区、建设项目、矿山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鉴定,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管理,避免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5.加大隐患点移民搬迁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的移民搬迁。各乡镇(场)对辖区内的隐患点认真搞好排查摸底,对那些采取治理措施确实无法消除隐患的,应有计划的进行移民搬迁,减少灾害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6.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灾自救能力。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逐级建立健全防灾责任制,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同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县级、乡级、村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模拟现场的抢险救灾应急处置,达到全面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的目的。2020年各乡镇(场)至少组织一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7.狠抓任务落实。一是要在汛前,对本辖区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稳定性差、威胁人数多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一步明确监测预警人员,督促日常监测工作有效开展,并做好监测记录。汛期要动员村民自治组织及受灾害威胁群众加强自我防范。各乡镇(场)要组织巡回检查,及时发现灾害前兆信息,发现险情,做好应急处置,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做到24 小时在岗,不得将值班电话设置成呼叫转移或因其它原因占用值班电话线路,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传递地灾险情;三是加强临灾应急反应能力建设,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场)要结合本区域实际,抓好防治方案中各项措施的落实,每个灾害隐患点必须成立抢险救灾队伍,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一旦发生灾情,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防止灾情扩大。
8.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场)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场)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和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和监测网络,对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编制好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及监测预警人员,并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将防灾责任落实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与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3620673
附件:2020年察布查尔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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