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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31      文章来源: 司法局     访问量:

一、总体情况

2025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司法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州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扣司法行政核心职能,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将政务公开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执法监督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公开质量与实效,为法治建设营造透明规范的政务环境。

主动公开方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重点公开司法行政领域政策文件、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公示、公共法律服务指南、普法工作动态等核心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5条,其中政策解读0篇、执法公示信息7条、法律服务类信息10条,普法类信息118条,确保政务信息精准触达社会公众。

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申请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管理,建立“专人负责、分级审核、限时办结”机制,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合规。梳理更新司法行政领域公开事项清单19项,明确公开范围、时限和责任主体,实现政府信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平台建设方面,察布查尔县司法局没有独立网站,所有政府信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依托县融媒体中心抖音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权威信息、开展互动普法,在察布查尔零距离、察布查尔好地方、伊犁普法等发布稿件125条,全年新媒体平台累计阅读量达3万人次,构建“一网为主、多端联动”的公开矩阵。

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干部履职评价,开展专项督查2次,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场次,覆盖干部40人次,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畅通社会评议渠道,收集公众意见建议20条,持续优化公开工作。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服务了社会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需求,助推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结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果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果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精准性不足,部分专业领域信息解读不够通俗,群众理解难度较大;

2.公开渠道协同性不强,线上线下公开内容更新不同步,新媒体平台应用不够充分;

3.法律服务类信息公开深度不够,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成效、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等公开较少。

(二)改进措施

1.优化信息公开质量,对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等专业信息同步编制通俗解读材料,全年计划发布解读文件30件以上;

2.健全多渠道公开机制,打通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信息同步更新通道,新增法治宣传短视频专栏;

3.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每月公开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清单,每季度发布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拓宽群众获取实用信息渠道;

4.强化业务培训,开展信息公开与司法业务融合培训2场次,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解读: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