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配置
察布查尔县司法局是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司法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
二、主要职能
察布查尔县司法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促进和谐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监督、指导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拟定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提高社区矫正机构信息化水平;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自治县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宣传教育、干部培训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自治州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自治县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受理、督办落实、信息宣传、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民族团结、扶贫帮困、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应用系统建设、运行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司法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监督管理、表彰奖励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文化、对外宣传、新闻等工作。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建议、问责建议;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法治宣传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负责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乡(镇)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负责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管理科
(略)
(四)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规划和协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相关法律服务行业建设;负责指导、监督、管理自治县律师、公证工作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权限内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负责组织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和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自治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本机关权责清单梳理、行政许可审核、确认、公示和行政处罚审核工作;负责承办申请自治县人民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涉及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
四、负责人:
党组书记、副局长:梁海珍
党组成员、局长:秦玉然
党组成员、副局长:陶珍珍
五、办公信息
办公地点:自治县司法局位于察布查尔县新城区联合办公大院内。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10:00--14:00,16:00--20:00
冬季:周一至周五10:00--14:00,15:30--19:30
(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0999-3622207(传真)
开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 主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察布查尔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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