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各级关于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实际,编制本年报。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执法检查主体情况。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执法主体性质:行政机关;执法权限范围:盐业批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二手车交易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内设机构:办公室、工信科、商务科。全年无执法委托情形。
(二)执法人员管理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商务工信局核定行政执法岗位8个,在岗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人员8名,所有执法人员均通过行政执法资格培训与考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25年度调离执法岗位2名,执法队伍结构稳定,资格合法有效。2025年,商务工信局依托自治县行政执法培训班、案卷评查、线上培训等方式,累计组织人员参加培训29人次。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开展情况。
1.依据商务工信局职能与权责清单,行政职权事项有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2025年无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疑难复杂专项执法检查案件。
2.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清单化”管理要求。2025年,结合商务工信系统权责权限,梳理对盐行业管理及食盐专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企业的检查、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等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涉企类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事项主体、方式、内容与范围,并在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度,商务工信局严格按照《察布查尔县2025年“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第一批)》,对废旧金属收购业、加油站、规模以上工贸企业领域,与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12次,被检查对象12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
此外,依照在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的《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商务工信局牵头对盐业批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二手车交易企业等领域,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公安局、税务局等部门开展涉企行政检查6次,涉及行政检查事项3个、被检查对象6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同时严格落实“一事一批”、“凡检查必通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亮证执法、结果告知等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并将检查结果在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执法内部监督工作情况。
依据本单位各级领导与执法人员职责分工,商务工信局成立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机构组成人员2名,同时明确监督机构主要职责。
2025年度,商务工信局对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信息公示等关键环节开展内部监督检查2次,重点纠治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制定与公示、内部审批、通知企业并送达、现场检查、告知、检查记录、结果公示等全流程规范情况,信息公示及时情况。全年检查计划执行率100%;按照要求公示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2025年度,商务工信局未收到行政执法相关投诉举报。
三、行政执法复议与行政诉讼应对情况
2025年度,商务工信局因行政执法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因行政执法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四、2025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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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县商务工信局2025年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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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行政执法总数(件) |
行政许可(件) |
行政处罚(件) |
行政强制(件) |
日常检查(次) |
行政 确认(件) |
行政 给付(件) |
行政 征收(件) |
行政 征用(件) |
行政 裁决(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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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罚没数额(万元) |
不予 (免予) |
从轻 |
减轻 |
从重 |
总数 |
不予实施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 |
总数 |
非现场检查 |
现场检查 |
双随机检查 |
专项检查 |
综合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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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
1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8 |
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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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2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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