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成果的登记范围
1.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产生的成果,开展项目验收时必须同步登记;与该项目资助有关的后续成果,应及时补充登记。
2.非财政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包括技术标准、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符合登记条件的鼓励其登记。
二、科技成果登记的条件
1.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专题),按任务下达单位要求通过验收后,有研发内容和明确创新成效的,可进行成果登记。
2.各类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在通过验收后,凭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成果登记。
3.各类行业准入证书(新药证书、新品种证书、新产品证书等)或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授权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附相关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评价证明,可进行成果登记。
4.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地、州、市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有明确研发内容,通过项目下达单位验收并取得以下科研产出之一,可进行成果登记:行业准入证书或知识产权证明,1篇以上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入选论文或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收录论文,2篇以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CSCD)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5.由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自主设立的科研开发项目,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科研产出,对本行业或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具有较大促进作用,并取得有效评价证明的,可进行成果登记。
6.经自治区科技厅备案的社会力量设奖组织评选出的二等奖以上的优秀科技成果,附获奖证书及申报该奖项的全套申报材料可进行成果登记。
三、科技成果登记有什么益处?
1.企业申报项目和政府扶持资金的加分项,优先享受申请各级部门和行业的政策扶持资金,享有优先申请行业示范基地的权利,优先参加国家组织的科技重大成果、国家科技奖励成果对接活动;
2.申报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科学技术奖的必要条件;
3.对科技人员的研究开发成果确认的重要方式;
4.科技成果登记可作为职称评定材料;
5.开展科技成果统计、推广、转化及信息交流、查新的主要来源;
6.对科技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的主要依据。
7.部分招投标直接加分,或增加印象分;
8.对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有资金奖励。
四、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1.用户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1.0”软件(https://www.xjkjcgw.com/);
2.注册账号;
3.录入成果;
4.将登记材料及系统导出的数据包发送至业务受理单位审核(伊宁市技术转移中心);
5.自治区科技成果管理单位审核;
6.登记成功。
察布查尔县科技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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