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配置:
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管理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县教育事业,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
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本地教育改革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和管理各类教育,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
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普通高中、幼儿、特殊教育,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职业教育发展改革,负责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
5.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监测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管理教育援助和贷款。
6.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维护教育系统稳定。
7.主管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8.统筹管理招生考试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
9.统筹管理语言文字工作,推广普通话。
10.管理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统筹各科室工作,组织各类会议并撰写会议纪要;负责公文的起草、审核、收发与归档,落实上级政策文件的传达与执行;收集、整理教育系统动态信息,编写教育工作简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对接上级部门、乡镇政府及其他单位,协调教育相关事务,接待来访与调研;管理局机关财务、物资、车辆等后勤工作,维护办公秩序与安全;跟踪落实局领导批示及重点工作进展,确保各项任务有效推进;受理群众关于教育问题的来信来访,协调相关科室解决诉求。
(二)人事股。协助局党委做好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县域内教师调配调动、交流、招聘录用的相关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新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信息系统、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数据维护工作;做好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幼儿园普及普惠教师队伍指标迎检达标工作等。
(三)党建办。协助局党委制定并实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计划;负责发展党员的日常工作,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发展党员计划,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按发展程序具体办理有关手续;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和年度党员统计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指导学校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学校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负责教育系统学校党建工作的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配合开展好上级组织部门提出的各类主题活动; 完成上级组织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检查、考评工作;认真完成好局党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纪检办。负责检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违纪案件,检查教育系统重大复杂的违纪案件;调查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协助教育局党委抓好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抓好有关制度建设;受理教育系统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揭发、检举和控告;受理党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协调相关股室做好教育系统的信访工作。
(五)思政办。指导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促进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指导思政工作队伍建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心理咨询教师、班主任等,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和能力;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民族团结、法治教育等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指导学校进行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打造积极向上、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培育文明风尚,提升学校文化软实力。
(六)教研室。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各学校的教研工作,制定教研计划和研究课题。指导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研修活动,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提供专业帮助和支持,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开展教育研究,分析教育发展趋势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进行教育评估和监测,做好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并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评估;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科竞赛活动,选拔和培养优秀教师。协助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业务培训工作和各类赛教活动,建立健全教师骨干体系;做好教科研课题的申报、管理以及成果推广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电教站。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察布查尔县智慧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发展规划。以教育信息化促进察布查尔县教育优质均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管理效能为目标,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不断推进智慧教育与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教研和家校共建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实现以“互联网+教育”手段助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组织学科教师信息化素养、课件制作能力、资源检索、课堂教学应用APP等培训。促进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网络建设无线网覆盖、推进智慧校园建设、组织教育信息化技能比赛评比等。
(八)招考中心。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核、政策解读等考务工作,组织实施高考相关的体检、政审工作,承担试卷等的运送、分发、保管、回收等安全保密工作,建设和维护教育考试管理平台、标准化考点与考场,负责考试期间视频监控及录像,制定组考期间相关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等;统筹安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核、组织实施等考务工作,负责中考报名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组织开展中考相关的政策宣传和咨询活动等;积极宣传内初班、内高班、内职班教育惠民政策。做好报名资格审核,组织开展体检、政审工作,按照规定流程完成考生建档、上报审核和录取等相关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九)普教股。负责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成果,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育改革。综合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设置,指导中小学布局调整。负责普通高中、义务教育招生、学籍管理、毕业等工作,负责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课程计划执行,审定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
(十)基建条装办。主要承担县域内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与教学装备管理工作。在基建领域,负责统筹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编制规划,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落实用地、资金,监督项目审批、施工进度及质量安全,确保工程符合规范标准;在教学装备方面,主导教学设备、实验器材、信息化教具等的采购配置,推进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此外,还承担项目资金管理及档案资料整理等工作,同时推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校舍安全等专项工程,助力县域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与办学条件提升。
(十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落实县域内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做好社会各界或个人对学校的捐资助学工作。
(十二)学前办。贯彻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与布局调整。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监督,规范办学行为,负责社会力量办园申报审核、登记注册;开展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提升保教质量。
(十三)督导室。对各级各类教育的规划布局和协调发展,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情况和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对法治教育、德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等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问题和重大教育政策项目进行督导;对校长队伍建设情况,教师资格、职务、聘任等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对招生、学籍的管理,学校的安全与卫生制度建设和执行,校舍的安全情况,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等教育条件的保障,教育投入的管理和使用等进行监督;对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进行评估、检测;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督学进行培训、考核,组织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责。
(十四)语委办。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规划、规范推广和普及应用等工作;指导、督查、评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作实施情况;组织实施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语言文字标准化翻译管理工作;负责普通话测试工作;承担上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安排的具体工作。
(十五)核算中心。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和引导中心工作人员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组织建立、健全中心会计核算和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制约机制,保证会计工作依法进行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负责各核算单位用款计划、财务收支的审核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定期布置、检查、总结中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负责抓好中心财务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教育工作。检查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合理调整工作岗位。研究解决中心运行中有关问题,负责协调处理、解决与核算单位等对内对外问题。做好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妥善保管会计档案,支持中心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中心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除法律规定和领导批准以外,不得向外界提供和泄露核算单位的任何会计信息。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十六)档案室。负责收集局机关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包括文书、基建、财务,图片等档案,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别、整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按照上级档案工作规定,拟定教育局档案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果尔敏东街7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负责人:
管建军(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吴丽娜(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
0999-3625825
开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 主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察布查尔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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