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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幼儿园、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行为,更好的服务群众,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幼儿入园
(一)招生对象:凡年满3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持有察布查尔城镇、乡镇(场)户口(其中户籍证明有效期在2023年7月31日前迁入且和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上)适龄幼儿。
(二)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8月15日
(三)报名办法: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应出具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产不含仓库等)、房屋租赁合同、疫苗接种本、入园健康体检单、一寸免冠照片等证件,采取线上线下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学区幼儿园报名。
(四)报名须知
1.本县户籍:本县户籍幼儿在户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所在学区,携带相关证件按所划分的学区入园报名。
2.非本县户籍:(1)住房、租房户幼儿无固定学区,如住房、租房附近公办幼儿园学位已满,请自行联系民办幼儿园就读或接受教育局调剂指定入园。
(2)外来务工子女入园须五证齐全,原籍户口本,察布查尔县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疫苗接种本、入园健康体检单、一寸免冠照片等证件报名入园,附近公办幼儿园学位已满,请自行联系民办幼儿园就读或接受教育局调剂指定入园。
(3)工作调动人员:人事部门(组织部门)证明、父母双方及幼儿本人户口簿(或派出所开具的准迁证)、房产证明、疫苗接种本、入园健康体检单、安排就近入园。根据自治区、州、县有关文件规定,符合入园条件的随迁子女与当地户籍幼儿在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教育待遇,在公办幼儿园免费入园。
(五)报名注意事项
1.适龄幼儿的法定监护人不是户口簿上户主,如因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原因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幼儿,可凭民政、计生等部门的证明办理;父母双方因离异或其他原因,适龄幼儿的户口簿在其他监护人或者在父母一方的户口簿上的,需提供有效证明,方可办理入园。
2.凡提供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证,且三代在同个户口本上没有转入转出记录的,可以在其户籍(房产证)所在学区入园。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察布查尔县中心幼儿园--查鲁西街社区
联系人:田 英 联系电话:18299967021
2.查鲁西街社区幼儿园--查鲁西街社区
联系人:李珍珍 联系电话:18609999507
3.法里春社区幼儿园--法里春社区
联系人:朱 欢 联系电话:13565221007
4.红石榴社区幼儿园--红石榴社区
联系人:胡宁宁 联系电话:13619973231
5.查鲁东街社区幼儿园--查鲁东街社区
联系人:肖 燕 联系电话:13309992136
6.果尔敏西街社区幼儿园--果尔敏西街社区
联系人:关依萍 联系电话:15699393332
7、各乡镇、村幼儿园联系人为各园园长
(七)幼儿转学
幼儿转学无固定学区,须携带转出证明、户口簿、房产证或(年满一年的租赁合同)、疫苗接种本、一寸免冠照片等证件,如住房、租房附近公办幼儿园学位已满,请自行联系民办幼儿园就读或接受教育局调剂指定入园。
二、中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小学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初中:本县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学生。
(二)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8月15日。
(三)报名确认:县直各学校于8月10日前向社会统一公布新生报名通知,报名时间为5天,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登记报名,报名学校安排专人审核提交材料后,于8月16日公示招生花名册。
(四)新生报名须知
1.本县户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房产所在学区入学。
(1)凡有多处住宅的(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可自愿选择。
(2)凡提供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证,且三代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可以在其户籍(不动产证)所在学区就读。
(3)房户不一致,不属于同一个学区的适龄儿童先到房产证所在学校报名,如无学位再到户口所在学校报名。同时需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6月30日之前)、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如租住地学位已满,由教育局统一登记调剂至相对就近学校就学。
(4)不动产证、购房合同和房屋租赁证、居住证等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持有,如以上证件信息不能证明,还可查验监护人入住小区的缴纳暖气费、水电、天然气费发票等资料进行佐证。
2.非本县户籍:根据《察布查尔县2021年随迁子女入学实施方案》精神,符合入学条件的疆内外随迁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入学待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租房合同、户籍证明,申请人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就近安排入校。居住地附近学校学位已满时,按规定接受调剂到指定学校入学。
(五)教育优待政策
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8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新退役军人发〔2021〕25号)和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5号)精神,对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引进人才等其子女随监护人在察布查尔县居住生活的,需持户籍、军官证、烈士证等相关证件,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就近入学。
(六)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由招生学校负责安排送教,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七)报名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不是户口簿上的户主,如因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原因而造成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可凭民政、计生等部门的证明办理入学。
2.父母双方因离异或其他原因,适龄儿童的户口在其他监护人或者在父母一方的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可办理入学。
3.无户口、无身份证号的学生,请监护人尽快到公安部门给学生办理户籍手续。
4.各学校新生信息资料在开学报名时一次性收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5.各学校招生结束后3天内公示新生招生花名册,并报教育局备案。
三、中小学转学
(一)办理转学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8月20日。
(二)办理转学方式:2023年秋季其他年级学生转学,家长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明、租房合同等证件到县教育局进行现场办理,根据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学位实际情况办理转学。
(三)转学须知: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期间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县直中小学校之间相互不允许转学;转学学生如拟就读学校无空余学位时,将调剂至周边学位未满的学校就读。
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也可以拨打县教育局电话咨询投诉。
县教育局普教股:0999-3622542
县教育局学前办:0999-3628735
县教育局纪检办监督电话:0999-3624970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999-3625569
附件1: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2023年幼儿园、中小学学区划分暂行办法
2.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2023年各中小学校招生计划
为保证察布查尔县适龄幼儿和儿童少年就近入园入学,不断优化学区管理,按照优化组合的指导原则,制定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幼儿园、中小学学区划分暂行办法:
一、幼儿园学区划分
1.察布查尔县中心幼儿园:青年街东查鲁盖东街南胡同巷、诺罗街、莫克托街以西,舒文街、特克辛街以东,兴隆街、果尔敏西街以北。
2.察布查尔镇查鲁西街社区幼儿园:特克辛街、舒文街以西,查鲁西街沿途、舒文街西二巷以北至雀尔盘村界,苗圃站及二小学校大门口对面居民区。
3.察布查尔镇法里春社区幼儿园:图伯特南街以东(包括安置房一期),伊东街以西,查鲁东街以南。
4.察布查尔镇新城区社区幼儿园:团结路以东,乌辛南街以西、兴隆街以南(含石榴苑、蒙霍尔村)。
5.察布查尔镇查鲁东街社区幼儿园:青年街东查鲁盖东街南胡同巷、诺罗街、莫克托街以东,兴隆东街以北,沿果尔敏东街、图伯特南街以西、查鲁东街以北延伸至伊昭公路。
6.察布查尔镇果尔敏西街社区幼儿园:殷登南路以北,果尔敏西街以南往西至雀尔盘村界以东,舒文街西二巷以南(含园丁小区)。
7.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县教育局查验相关证明,安排到相应的各幼儿园入园。
8.各乡镇场适龄幼儿:按就近入园的原则,年满3周岁的幼儿在各乡镇场公办幼儿园入园。
9.民办幼儿园:新生入园由家长自愿选择就近入园。
二、县直小学学区划分
1.察布查尔县第一小学
以车站巷为起点,南至查鲁盖街南胡同巷、莫克托街、骁勇苑巷、同文苑巷以东,同文苑巷与盐城大道交汇处向东延伸至伊昭公路。(包含:公安局家属院、三中家属院、一中家属院、养路段家属院、林场家属院、土管局家属院、地税局家属院、幸福小区、幸福家园、幸福二期、鸿福佳苑、绿岛锡御花园、绿岛茗园、绿岛馨园、中天小区、同文苑、骁勇苑、安置房一期)
2.察布查尔县第二小学
浩兰街以西至雀尔盘村、华锡街以西至雀尔盘村。
(包含:常盛花园小区等)
3.察布查尔县第三小学
以浩兰街为起点,向南延伸至华锡街至盐城大道,向东延伸至盐城大道与同文苑巷交汇处;以车站巷为起点,向南延伸至查鲁盖街南胡同、莫克托街、骁勇苑巷、同文苑巷与盐城大道交汇处以西片区。
(包含:嘉和小区、邮电局家属院、农业局家属楼、县医院家属楼、工商局家属楼、环保局家属楼、县委宾馆家属楼、阳光小区、和谐小区、如意小区、园丁小区、丹心苑、报国苑、弘文苑)
4.察布查尔县盐城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
盐城大道以南的区域。(包含:文昌苑、丁香苑、石榴苑、安置房二期、纳达齐牛录乡、良繁场)。
5.除以上学校外,其余各乡镇一年级招生按招生方案规定就近就便在各乡镇场学校报名入学。
三、初中入学划分
1.县初级中学、盐城实验学校、城东实验学校、米粮泉乡中心校新生招生实施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2.除以上初中学校外,其余各乡镇场初中招生按就近就便原则在本辖区初中学校报名。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2023年各中小学校
招生计划
序 号 |
学校名称 |
学 段 |
计划招生人数 |
开设班级 |
备 注 |
1 |
第一小学 |
小学 |
180 |
4 |
|
2 |
第二小学 |
小学 |
90 |
2 |
|
3 |
第三小学 |
小学 |
180 |
4 |
|
4 |
盐城实验学校 |
小学 |
135 |
3 |
|
5 |
乌宗布拉克农村社区小学 |
小学 |
50 |
2 |
|
6 |
爱新舍里镇中心校 |
小学 |
60 |
2 |
|
7 |
堆齐牛录乡中心校 |
小学 |
30 |
1 |
|
8 |
堆齐牛录乡佛营村小学 |
小学 |
48 |
2 |
|
9 |
种羊场中心校 |
小学 |
60 |
2 |
|
10 |
孙扎齐镇中心校 |
小学 |
28 |
1 |
|
11 |
绰霍尔镇中心校 |
小学 |
29 |
1 |
|
12 |
绰霍尔镇布占村学校 |
小学 |
7 |
1 |
|
13 |
扎库齐乡中心校 |
小学 |
78 |
2 |
|
14 |
扎库齐乡开发地村小学 |
小学 |
10 |
1 |
|
15 |
查干布拉克村小学 |
小学 |
37 |
1 |
|
16 |
米粮泉回族乡中心校 |
小学 |
48 |
2 |
|
17 |
坎乡库勒特克其村小学 |
小学 |
104 |
3 |
|
18 |
坎乡中心校 |
小学 |
87 |
3 |
|
19 |
坎乡杏花村小学 |
小学 |
37 |
1 |
|
20 |
阔洪奇乡中心校 |
小学 |
71 |
2 |
|
21 |
阔洪奇乡琼塔木村小学 |
小学 |
21 |
1 |
|
22 |
阿热吾斯塘村小学 |
小学 |
120 |
3 |
|
23 |
海努克镇切吉村小学 |
小学 |
75 |
2 |
|
24 |
海努克镇中心校 |
小学 |
35 |
1 |
|
25 |
努拉洪布拉村小学 |
小学 |
37 |
1 |
|
26 |
下加尕斯台村小学 |
小学 |
49 |
2 |
|
27 |
加尕斯台镇中心校 |
小学 |
68 |
2 |
|
28 |
阿克亚尔村小学 |
小学 |
69 |
2 |
|
29 |
琼博拉镇中心校 |
小学 |
47 |
1 |
|
30 |
索敦布拉克村小学 |
小学 |
25 |
1 |
|
31 |
克其克博拉村小学 |
小学 |
33 |
1 |
|
34 |
县初级中学 |
初中 |
797 |
16 |
|
35 |
盐城实验学校 |
初中 |
264 |
6 |
|
36 |
城东实验学校 |
初中 |
313 |
7 |
|
37 |
米粮泉回族乡中心校 |
初中 |
196 |
4 |
|
38 |
坎乡中心校 |
初中 |
192 |
4 |
|
39 |
阔洪奇乡中心校 |
初中 |
188 |
4 |
|
40 |
海努克镇中心校 |
初中 |
345 |
7 |
|
41 |
加尕斯台镇中心校 |
初中 |
354 |
7 |
|
42 |
琼博拉镇中心校 |
初中 |
142 |
3 |
|
开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 主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察布查尔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ICP备案/许可证号:新ICP备09005056号,新公网安备 654022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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