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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30      文章来源: 察布查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jcbcr.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察布查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察布查尔县固尔扎路;邮编835300;电话0999—362221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发改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在提高信息质量、提升层次上下功夫,加强信息资源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县发改委围绕项目审批、价格监测、行政执法、涉农补贴等重点工作共发布信息129条,其中:政府数据50条,项目审批26条,信息公开22条,“双随机、一公开”3条,重大建设项目2条,部门动态14条,农业补贴2条,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6条,意见征集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条例》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规范有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部“三审三校”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确保信息报送完整准确,数据安全与内容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依托政府网站,聚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共性基础内容,涵盖机构职能、规划计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内容,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核心内容,重点解读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监督保障等条款,明确各科室在政务公开中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开展对照研讨,通过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监测指标》,精准掌握《监测指标》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分析当前工作与《条例》要求的差距,梳理需重点整改的方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主动公开时效性不足部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存在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的问题。

2.工作机制执行不到位。科室协同不畅,业务科室报送信息滞后,办公室统筹督促力度不足。

(二)整改措施

1.聚焦时效质量,提升公开质效。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信息发布台账,定期排查更新存量信息,提升公开时效性。

2.深化机制建设,健全长效保障。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办公室与业务科室对接机制,办公室提前提醒、及时督促,业务科室按时报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解读: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