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振莲委员:
您在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察布查尔镇原人力市场规范管理的问题”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措施:一是在工会驿站内增设就业驿站板块,利用现有场地打造就业驿站,在驿站内添加就业服务功能,为辖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二是与察布查尔镇人民政府对接,在城镇范围现有办公阵地基础上打造1个零工市场,逐步规范全县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就业驿站等就业服务站点建设,逐步规范各类就业服务站点服务功能,提升基础服务质量。三是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打造零工驿站,就近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使本辖区的务工人员在本乡镇就可以获得岗位信息。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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