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孜买提江·艾孜木代表:
您在自治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县财政给予山区乡学校在校园文化建设和设施设备改扩建上进行帮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县财政根据每年财政收入中的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情况,全额安排用于教育附加支出,计划部分用于支持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和设施设备改扩建上。
二是建议教育局积极对接申报超长期国债项目资金,用于支持校园文化建设和设施设备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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