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尔山别克·热合木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察布查尔县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实施价格补贴的提案》(第64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并与县财政局等部门对接,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参照宣城市政策给予1万元/个一次性建设补贴的建议
经与县财政局对接,目前县级财政暂无此项预算,暂无法执行1万元/个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我县供销社将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并积极向上级供销社及县政府争取资金支持,建立适配我县实际的回收站点建设补贴机制。
二、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全覆盖的建议
我县供销社高度重视回收网络布局。截至目前,2025年已在堆齐牛录乡(种羊场片区)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个。根据工作计划,将于2026年12月底前在海努克镇、坎乡建成2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在此基础上,将统筹推进剩余乡镇站点建设,力争于2028年12月前实现全县13个乡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全覆盖。在站点未覆盖的村,将结合流动回收车、村级便民代收点等方式,解决农户交售不便问题。对于建成并规范运营的站点,将在财政条件允许时,研究制定每站每年运营补贴或按回收量给予奖励的具体办法。
三、关于对低值再生资源回收实施价格补贴的建议
您提出的对废玻璃、旧衣物、农膜等低值品类回收给予价格补贴,对于调动群众积极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经与县财政局对接,目前县级财政尚无此类专项补贴资金。县供销社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将农村低值再生资源回收价格补贴纳入相关扶持政策。
四、关于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的建议
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下一步,县供销社将联合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及各乡镇、村(社区),充分利用新媒体、村广播、宣传栏、网格员入户等渠道,广泛宣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环保意义及交售流程。同时,挖掘和选树一批交售积极性高的农户典型,通过“现身说法”等方式增强宣传实效,逐步提升群众参与回收的内生动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供销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落实,共同推动我县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不断完善,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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