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的有力指导下,察布查尔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一是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带头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现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全覆盖,并选取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全年举办“局长讲法”9期,组织新任领导干部任前考法3批次60人。二是统筹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全面完成2024年度法治督察反馈问题及法治建设自查问题的整改工作,整改率达100%。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3次,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对重点执法部门开展专项督察,以督察压实责任,确保“一规划两纲要”在基层落地落实。
(二)坚持职能转变,政府治理效能持续优化。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标国务院、自治区事项清单,承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全县37个主题产生办件6309件。大幅精减审批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行“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持续提升,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为88.85%,全程网办率为78.86%。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现涉发改、规划、水利等单位审批事项全流程线上办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建立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受理机制,办结率保持100%。创新监管方式,在全州率先推行“扫码入企”,制定并公示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19项,市场主体的检查频次下降40.7%。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专项清理3次,废止、修改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文件13件。
(三)完善决策机制,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一是高度重视立法工作。配合起草、参与制定《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乡风文明促进条例》《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水稻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已报批,计划2026年5月1日颁布施行。全县建立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新增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42个,组建立法信息员队伍103名,公众参与立法渠道不断拓宽。二是严格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按时向县政府和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全年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收录1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过程全记录、可追溯。
(四)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更加公正透明。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三项制度”,针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和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二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广泛运用柔性执法方式,全年办理适用减免责清单案件178件,惠及市场主体127家,通过柔性执法激发市场活力。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检察监督、“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收集问题线索7条,制发监督意见书8份,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件,切实筑牢行政执法“廉洁防线”。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专题培训4场次,动态管理持证人员398名,完成3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的执法证注销工作,确保执法主体适格。
(五)聚焦矛盾化解,社会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一是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1次。坚持“复议+调解”模式,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全年收到行政复议受理60件,通过调解和解方式成功化解32件,调解和解率54.5%。印发《察布查尔县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方案》,召开重点疑难案件分析会34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无败诉案件。二是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察布查尔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发放专职人民调解员各类补贴6.2万余元,专职人民调解员从68名增加至101名,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力量不断壮大。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全年各级调解组织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134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复查复核质效均为100%,一次性化解率、依法分类化解质效、源头治理基层吸附、“四应四不”、调解率等业务指标均高于全州平均水平。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建成党风廉政·法治教育基地。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2件。持续开展“法治体检”,为84家企业帮助解决法律问题23个。举办自治区“法律明白人”培养提质增效示范培训班,培养“法律明白人”635人。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协同性有待增强。个别乡镇和部门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部分领域执法不规范问题仍具顽固性,涉企检查频次虽然下降,但执法精细化程度不够,少数执法人员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强,案卷制作质量有待提高。
(三)基层法治力量相对薄弱。法律专业人才特别是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在基层执法和司法所岗位占比较低,难以满足日益复杂的法治建设需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一是带头尊法学法。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主持专题学习研讨,带头讲法治课,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坚持“未经过合法性审查不提交讨论”的原则,确保决策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强化督导问效。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通过述法评议、法治督察等方式,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抓实法治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2026年工作思路与重点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我县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筑牢法治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新一轮“法治规划”统领法治工作全局,科学编制《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学法用法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现场述法评议,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拓展提升“一网通办”能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提质扩面;推动行政职权调整承接和下放,统筹加强乡镇、村社区基层便民服务场所服务水平。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整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升行政机关应诉能力,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四)持续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综治中心建设。衔接“八五”普法总结验收成果,科学谋划“九五”普法规划,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教育宣传法》,创新普法方式。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质增效,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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