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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教育局机构职能

2020-07-06      文章来源: 察布查尔县教育局     访问量: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县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实施教育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和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及现代教育技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学校稳定;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

(四)统筹管理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所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办学审批上报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布局调整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基本建设及校舍改造工作。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学校、幼儿园有关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六)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七)统筹管理全县初、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改革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和办法;制定全县高中招生计划。

(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任免、奖惩、考核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调配、劳动工作和教师职务评聘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全县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统筹管理局属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定师资管理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指导、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的交流,做好国家通用语言的使用和推广。

(十)负责指导、协调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安全、保卫、稳定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十一)指导各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全县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指导全县奖学助学、勤工俭学以及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负责人:赵卫光

联系电话:362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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