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察布查尔县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顺应行业结构变化趋势,不断提升行业综合服务水平,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根据察布查尔县公办养老机构运营实际和成本补偿原则,结合全县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及社会各方面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准,现将调整后的察布查尔县公办养老机构自费收养人员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床位费:单间1200元/人/月(40元/人/日);
标间600元/人/月(20元/人/日)。
护理费:一级护理(全失能)1300元/人/月;
二级护理(半失能)400元/人/月;
三级护理(全自理)200元/人/月。
特此公告!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4日
开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 主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察布查尔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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