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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定治超卸载场、停车场、称重检测地磅的公告
为加强察布查尔县境内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工作,保障公路设施完好及道路交通安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018年第207号)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十五条:“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货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货条件的地点或场所进行处理”之规定,以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交发(2018)66 号)要求,结合察布查尔县辖区国省干线公路实际情况,经实地核查,省道313线K15+600 米处公路右侧(察布查尔县工业园区)鼎梦再生资源物资回收公司院内设有称重检测地磅,并具备停车、卸载条件,选定该点作为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点,现向社会公布。
察布查尔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机制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开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 主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察布查尔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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