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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批准,察布查尔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相关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土地面积及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21-12号 |
察布查尔县绰霍尔镇 |
4511.2 |
住宅用地 |
容积率≤1.0 |
≤40% |
≥35% |
70 |
101.502 |
203.004 |
5 |
2021-14号 |
察布查尔县坎乡 |
33288.22 |
工业用地 |
容积率≤0.8 |
≤28% |
≥20% |
50 |
166.4411 |
332.8822 |
5 |
2021-16号 |
察布查尔县双创产业园区 |
6666.67 |
工业用地 |
≤0.8容积率 |
≥35% |
≤20% |
50 |
33.33335 |
66.6667 |
5 |
2021-17号 |
察布查尔县坎乡 |
13078.99 |
工业用地 |
容积率≤0.8 |
≤35% |
≤20% |
50 |
85.39495 |
130.7899 |
5 |
建设规划要求:根据我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设期限两年,竞得人须按察布查尔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书、建设批准文件及设计与施工有关规定实施。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与要求
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须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企业法人证明文件、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银行资信证明;
此次挂牌出让金不含耕地开垦费、评估费、测绘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用地单位应向相关部门应缴的税费。此次挂牌出让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文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宗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以现状供地。此次挂牌竞买人须向我局提交可研报告。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5日。申请人可在挂牌公告期间,到察布查尔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宗地采取挂牌出让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2021年5月16日—2021年5月25日),在察布查尔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五、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京时19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1年5月25日京时1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
自成交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须支付不低于100%的土地出让金。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顾铁刚、范佳丽
联系电话:0999-3625100
开户单位: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支行
帐 号:30115001040009714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6日
开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 主办: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察布查尔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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