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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察布查尔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3-01-03      文章来源: 政府办     访问量:

   2022年8月,我局拟定了《察布查尔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意图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商品房市场监管力度,维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双方和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遵循政府监管、多方参与、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保障购房人所购预售商品房顺利建设、按期交付,防范市场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察布查尔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察布查尔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经多次讨论、研究,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察布查尔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初稿。其后,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对察布查尔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的五部分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察布查尔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后,以县政府名义提交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

三、本框架和内容

《察布查尔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第三部分,预售资金交存管理;第四部分,预售资金使用管理;第五部分,法律责任。察布查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察布查尔县房地产管理办公室是本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构,具体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发企业必须将商品房预售款全部存入监管账户,监管银行依据资金监管机构出具的同意拨付证明拨付监管资金。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