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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3-12-13      文章来源: 政府办     访问量:


今年以来,察布查尔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工作要求,以推动法治政府率先突破为目标,真抓实干,统筹谋划各项工作,为自治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一是重点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一规划两纲要”等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重要遵循,作为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重要指引,切实抓好成果转化,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专题讲座200场次。二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以党委(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县直各单位、乡镇(场)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29开展一月一主题“局长讲法”以案释法活动10期。三是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和个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综合考评和平时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任前考法制度,4批次组织119名新任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参加应知应会法律法规集中考试。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实地观摩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税务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点位。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严格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专业性强、情况复杂、意见有较大分歧的事项,进行集体讨论或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各方专家进行论证,不断提升风险评估的质量和科学性。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依法行政助推器作用,县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加政府常务会议为重大决策提供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是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落实规范着装、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过程留痕的工作要求,组织60名申领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通过执法考试,截至目前全县行政执法人员594人(含公安系统),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审核人员85人,法制审核人员占14%确保执法流程规范、执法人员专业。举办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6个执法单位的53件案卷参加了案卷评查是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通过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简化申请手续缩短受理时间。截至目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申请12件,办结12件(其中维持7件,撤销2件,申请撤回2件,不予受理1件)。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制度,审核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组织各相关单位对自治县现有的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4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34件政策性文件及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过清理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废止19件,失效3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继续有效的政策性文件11件,废止16件,失效6件,拟修改1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建议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失效7,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五是扎实推进乡镇赋权工作,在赋权的过程中综合考虑乡镇承接能力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本着“应赋尽赋、宜放都放”原则,按照自治区《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事项指导目录》,确保“应赋尽赋”,县直部门已将32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至乡镇。六是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与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法院建立联动机制,对案件实行“双通知制”,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诉源治理。今年以来我县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为提升普法精准性、时效性和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与实效,联合伊宁市人民法院组织县政府班子成员、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各乡镇(场)负责人开展了行政应诉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不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单管理,清单之外非禁即入,积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的要求,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及责任主体,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二是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进一步规范社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做到“应公示尽公示”。截至目前,公示公开各类信息11817条,其中行政监督检查信息172条、行政确认信息979条、行政强制信息35条、行政处罚信息9627条、行政许可公示信息1004条。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探索建立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信用修复主动服务制度,严格按程序开展信用修复,确保信用修复工作公开、透明,不断提升信用修复工作效率,降低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成本,切实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努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三是加大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平台共享,努力推动部门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化、动态化管理,部分高频事项已实现全程网办,老百姓和企业可网上申报,实现了报件材料压缩22%,办理时间压缩30%;人社、税务、市监等单位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互联共享。不动产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已实现全程网上电子证照自助查询、自助打印。实现市监、税务、社保、医保、公安、残疾人服务等131项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加强“枫桥经验”本地化实践,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打造县、乡“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全县已建成县级“一站式”矛调中心1个,乡级“一站式”矛调中心13个,积极整合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力量联调联动,注重在“一站式”矛调中心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实现化解矛盾纠纷和法律服务“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03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8个,村级人民调解室和个人品牌调解室86个,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351人。今年以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79件,调解成功率99%二是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积极给予法律援助,跟踪监督承办人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来共接待咨询223375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5件,其中,民事案件118件,刑事案件107件,案件承办量位居全州前三。三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团队建设,成立伊南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下设人民调解委员会、巡回法庭、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采取律师、法官值班、预约上门、提供热线三种方式将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与企业发展等工作有机结合筑牢企业法治“防火墙”,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保障。今年以来,组织律师到工业园区提供法律服务21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1,发放宣传册800余份。

(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县群众基础。一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精心谋划组织宪法法律宣传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拓宽法治宣传渠道、扎实开展宪法“十三进”活动,印制发放宣传折页50000余份举办各类法治专题讲座400余场次,开展“学宪法,有奖竞答互动”网络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参与人数达1900余人次。承办自治州“法润伊犁·典进万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暨百场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察布查尔零距离开设普法小课堂,用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案例,把生涩的法条变成老百姓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内容,目前已刊发40期。鼓励创作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主题的乡村大舞台法治文艺演出、民间草根艺术、法治微视频、微动漫、书画、剪纸、刺绣等作品80余台(件)县乡村巡回演出、展览,讲好法治察布查尔故事“法”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三是着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打造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同步推进乡村两级法治文化阵地打造,乡镇“四个一”、村(社区)“三个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覆盖率达100%同时在全县15个乡(镇)场建立“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对全县401名“法律明白人”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培训10。纳达齐牛录乡清泉村、米粮泉乡米粮泉村等2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顺利通过自治区复核  

二、存在的问题

是依法行政意识仍需加强。部分政府系统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学法用法积极性仍需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是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普法责任制压得不实,普法宣传的精准性有待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载体不够丰富,缺乏群众愿意听、听得懂、能应用的有效措施。

三是基层执法力量、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有待提升。行政执法队伍力量、依法办事能力还需加强现有法制审核工作人员和行政复议人员的能力、素质不能有效满足当前工作实际需要;行政执法监督措施还不够有力,执法中轻视证据、忽视程序的情形仍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盯紧自治县“一规划两纲要”任务清单,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法结果运用,巩固述法工作成果,倒逼“关键少数”依法办事、履职尽责,在全社会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树牢法治意识,高位推动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定,依法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范围、目标、依据、程序和时限。准确把握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落实力度。加大道路安全、交通运输、文旅、食药、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培训,明确行政执法单位内部法制审核人员,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内部层级监督作用,充分运用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监察建议、审计建议等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用权。

(四)深化简政放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运行。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管理,最大程度较少对企业经营干扰。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各项措施,持续为各类市场主体减束缚、添动力。

(五)提升普法工作质效,突出全面普法。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加强青少年、基层群众等重点普法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用好用活新媒体,增强普法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精准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普法效果。深化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发挥“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依法治理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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