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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汪洋等4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1-03-09      文章来源:     访问量:

关于汪洋等4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2021年第2次会议研究决定:

汪洋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何建刚同志任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免去其县军粮供应站站长职务;

王毅同志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杨雪连同志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迪纳·艾力亚努尔同志任伊犁锡伯民族歌舞团副团长(试用期一年);

陈嘉欣同志任县文化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赵倩倩同志任县文博院副院长;

华龙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洪豹同志任县伊南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春梅同志任县伊南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曾萍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进财同志任财政局副局长;

郭克同志任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局长;

白建新同志任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副站长;

张建亚同志任良繁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阿布都努尔·阿西木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鹏贤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所长职务;

赵维嘉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绰霍尔派出所所长职务;

关建国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姚彦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于宗平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堆齐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磊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步立龙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邹瑛同志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陶晨曦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邓慈航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米粮泉派出所所长职务;

谢虎显同志任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所长;

丁全伟同志任县公安局坎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段海翔同志任县公安局堆齐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许开军同志任县公安局米粮泉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阔洪奇派出所所长职务;

邓小强同志任县公安局绰霍尔派出所所长;

杨成双同志任县公安局阔洪奇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苏光同志县伊南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阿斯哈提·巴拉特同志良繁场副场长职务;

免去潘锦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关建功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永成刚同志县菜篮子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涛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志康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志刚同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屈小龙同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玉山江·何尼同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张新国同志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赵吉刚同志县公安局坎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丁己同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加依娜尔·居玛哈力同志县第二小学校长职务;

请按法律和规定程序办理。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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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